政府7月初决定废除强制死刑后,如今将设立一个特委会,探讨替代强制死刑的刑罚。

掌管法律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今日发文告表示,内阁8月29日同意设立相关特委会,同时将委任一名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为掌舵。

特委会成员将包括前法官、前总检察署官员、前监狱局官员、犯罪学家、学者、律师公会代表、人权委员会代表及公民社会代表。

不过,消息人士告诉《当今大马》,今年4月甫退休的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理查玛拉尊预料将受委领导这个特委会。

其他潜在领导人选为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联合主席邱进福(Andrew Khoo)和人权律师云大舜(Edmund Bon)等。

消息人士补充,特委会其他成员人选包括前第二律政司赵雅比卢弗汗(Zauyah Be Loth Khan)、犯罪学家孙德拉穆迪(P Sundramoorthy)、马大法律系讲师法拉妮妮(Farah Nini Dusuki)。

两三个月内提出建议

据了解,特工队必须在2到3个月内提出建议。

刘伟强在今天文告表示,废除强制死刑乃希盟竞选宣言的第27条承诺。

他补充,废除强制死刑后,法官将能够根据案情,决定是否给罪成的被告处以死刑或其他的刑罚。

刘伟强表示,政府积极和谨慎地设立这次的特委会,以确保罪犯获得应有的惩罚,同时照顾刑案受害者的权益。

刘伟强今年7月披露,政府将探讨以死刑、30年监禁或终身监禁,取代强制死刑的刑罚,换言之,法官未来将有是否处以死刑的斟酌权。

马来西亚目前共有8项法令的32项条文含有死刑处分。其中,有12项条文属于强制死刑,如谋杀、贩运毒品、持枪、向元首宣战或发动恐怖行动导致他人死亡。另外20项条文则赋予法庭死刑的酌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