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种植公司上诉,再争取向丹州原民索赔
虽然吉兰丹话望生原住民阻拦伐木活动今年中在法庭取胜,挡下种植公司的索赔诉讼,但他们如今再度需要面对种植公司的上诉挑战。
根据《当今大马》今天读取的文件,M7种植公司是7月9日通过再旦及尤索夫律师楼(Messrs Zaidan & Yusoff),向布城司法宫入禀上诉。
该公司要求挑战高庭针对其起诉吉兰丹原住民村落联盟(JKOAK)主席慕斯达法阿隆(Mustafa Along)的判决。
虽然吉兰丹话望生原住民阻拦伐木活动今年中在法庭取胜,挡下种植公司的索赔诉讼,但他们如今再度需要面对种植公司的上诉挑战。
根据《当今大马》今天读取的文件,M7种植公司是7月9日通过再旦及尤索夫律师楼(Messrs Zaidan & Yusoff),向布城司法宫入禀上诉。
该公司要求挑战高庭针对其起诉吉兰丹原住民村落联盟(JKOAK)主席慕斯达法阿隆(Mustafa Along)的判决。
哥打巴鲁司法专员旺阿末(Wan Ahmad Farid Wan Salleh)今年6月30日批准慕斯达法阿隆的申请,而撤销M7种植公司的诉讼及针对他的庭令。
未考量答辩人影响力
根据上诉状的副本,M7种植公司认为哥打巴鲁高庭误判,因为未考量到慕斯达法阿隆对森保村(Pos Simpor)等原住民的影响力。
“法官在事实和法律方面搞错了。他没有顾及到答辩人(慕斯达法阿隆)虽然居住在其它地址,但身为吉兰丹原住民村落联盟的答辩人却影响着多个地区,包括森保村的原住民。”
此外,该公司也认为,法官忽略了慕斯达法阿隆有份参与原住民设路障的事实。
择10月中案件管理
根据《当今大马》检查,有关上诉案是在7月入禀,而上诉庭主簿署已择定10月18日在“电子审查”系统中进行案件管理。
法庭的“电子审查”(E-Review)系统是为了帮助律师等人士在不必亲自到法庭的状况下,更简易、快速和有效地管理和处理他们的案件。
丹州话望生特米亚族原住民自去年2月开始设置路障展开漫长抗争,力阻猫山王榴莲种植公司进入习俗地。
乡区部副部长西华拉沙曾在去年7月31日承诺会介入调解双方纠纷;惟榴莲种植公司随后拆毁原住民所设路障,而吉兰丹州政府也于8月27日拆除查瓦(Cawas)、瓜拉沃(Kuala Wok)及加乐(Kaleg)三地的路障。
M7种植公司于8月也以阻碍公司进入榴莲种植园造成亏损为由,起诉慕斯达法阿隆,要求原住民做出赔偿。而法庭于11月给M7种植公司发出庭令,允许拆除路障。
但至今年3月,慕斯达法阿隆申请撤销整个诉讼,最终获得高庭判处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