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掌政恶法不会变好”,LFL力促废国安法
政府宣布修订而不废除国安法令引非议。捍卫自由律师团批评,国安法令属于恶法,不会因为希盟上台就变成良法。
捍卫自由律师团董事梅丽莎(Melissa Sasidaran)今日发文告严正关注政府不废除国安法令,并离促废除国安法令。
政府宣布修订而不废除国安法令引非议。捍卫自由律师团批评,国安法令属于恶法,不会因为希盟上台就变成良法。
捍卫自由律师团董事梅丽莎(Melissa Sasidaran)今日发文告严正关注政府不废除国安法令,并离促废除国安法令。
梅丽莎提醒,希盟过去一直谴责国安法令为恶法,而且首相马哈迪还在去年7月宣布废除此法。
“国安法令是程序法令,排除刑事程序法典、证据法令等法令的基本保障。审讯期间,国安法令对被告不公。”
“一般刑事审讯所不接纳的证据,却能在国安法令下审讯受到接纳。例如,当局施压、虐待甚至伪造得来的证据,皆可获得法庭接纳,无论获取方式是如何。”
“国安法令允许受保护证人以匿名方式供证,被告就没法挑战或交叉盘问证词或证据,违反公平审讯基本准则。”
她点出,国安法令允许如此逼供手段,必定导致可以轻易定罪嫌犯。这等于蔑视法治和刑事司法体制。国安法令不符合国际的审讯标准,不能保障刑事案被告的基本权利。
“前朝政府使用‘国家安全’和‘恐怖主义’借口,如今希盟政府不能出尔反尔,而且我们无需再提醒,当局过去曾滥用国安法令针对政治异议者和在野党。”
“希盟如今掌权,但这不代表恶法一瞬间变成公正且获得接受的法令。”
纵容刑求代价大
梅丽莎补充,虽然政府有理由维护国家安全和打击恐怖主义,但国安法令允许刑求逼供,代价太大。
“我们呼吁政府废除国安法令等恶法。若我们放任非民主恶法,大马就不能自称为正常民主。”
“我们呼吁政府兑现诺言,立即废除国安法令。”
不苟同援国安法
不过,人权委员会昨晚认为,政府有意修订国安法令,以剔除有关逮捕的条文,令人鼓舞。
“委员会了解,政府必须在保护国家安全和人权捍卫上,达致适当平衡。”
“人权普世宣言和联邦宪法保障,人人获得公平审讯、没有任意逮捕的权利,以及享有社会国际秩序。”
人权委员会称,关注警方援国安法令逮涉嫌与淡米尔之虎组织有关的嫌犯,并重申任何未审讯扣留的法令均侵害基本人权。
人权委员会点出,国安法令第4条阐明逮捕、扣留和延长扣留的权限,并且这些决定不受司法审核的挑战。
国安法允许警方扣留嫌犯28天,而无需审讯。
警方迄今逮12人
此前,内政部副部长阿兹加曼与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双双表示,政府目前正在研究修订国安法令,但不会废除该法。
10月10日,警方援引国安法令逮捕7名嫌犯并延扣28天,其中包括两名行动党州议员,即马六甲行政议员沙米纳丹(G Saminathan)与森州龙城州议员古纳瑟卡兰(P Gunasekaran)。
10月12日,警方再捕5人,目前总共逮捕12名嫌犯。人权组织和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等也疾呼政府停止使用该恶法,相反地应兑现大选承诺,废除国安法令。
此外,公正党主席安华也认为援引《国安法》逮捕“淡米尔之虎”嫌犯太苛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