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早前向法庭申请让一名澳洲笔迹鉴定专家上庭,为他在SRC案的多份文件鉴定真伪。而吉隆坡高庭今天也择定将在明年1月7日聆审他的申请。

纳吉律师的代表律师沙希拉(Syahirah Hanapiah)今天也证实此事。

他今早在吉隆坡高庭进行案件管理,副主簿官为玛尤丁(Mahyudin Mohmad Som),而检方代表则是副检察司苏莱曼许(Sulaiman Khoo)。

纳吉是在12月16日入禀法庭,申请让来自澳洲的笔迹鉴定专家出庭,以协助鉴定在SRC案中呈堂的35份文件。

这35份文件包括了财长机构志期2012年4月23日的会议记录,以允许修改SRC国际公司的规章,赋予首相特权控制董事会的决定。

其他文件则包括在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2月26日期间开出的14张AmIslamic支票,以及纳吉在AmBank开设3个银行账号的申请表格等文件。

纳吉在AmBank的3个银行账号尾数分别为 880、898以及906,而这3个账号据称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接收来自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

根据动议通知书,纳吉要求澳洲字迹鉴定专家在不受干扰,并在纳吉代表律师、法官和检方代表的见证下,鉴定这些文件的真伪。

有人或假冒纳吉签名

12月9日,纳吉的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告诉承审SRC案的法官,有必要鉴定呈堂文件的真伪。

他声称,一些据称是纳吉签署的文件,有可能造假。

当时,副检察司西谭巴兰则表示,辩方应该早在检控阶段就提出申请,而非到现在才提出此要求。

他认为,辩方此举试图“伏击”控方。

哈温德吉星与西谭巴兰两人因此激烈交锋而近乎相互吼骂,法官纳兹兰之后要求双方冷静,并喻令辩方须提出正式申请。

上个月11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定,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而纳吉选择了在证人栏自辩,并在今天开始供证。纳吉的证词全长240页,当中包含153条问答。

纳吉的SRC案从今年4月3日开始审讯,而控方在较后的58天审讯里传召57个证人出庭供证,包括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前第二财长胡斯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