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改革委员会将建议政府以“比例代表制”,取代现有的“领先者当选制”(FPTP)的国会选举方式。

选改会(ERC)主席阿都拉昔(Abdul Rashid Abdul Rahman)接受《当今大马》专访时解释,这是因为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比较公平和民主,同时将鼓励政党更卖力服务选民及促进团结。

“看了全球先进国家的做法,我们发现,就算我们一般上是投票给候选人,但最终负责治国的是政党,所以我们觉得应仿效先进国,而他们多数都采用比例代表制的系统。”

“我们觉得这是目前最好的选项。让我们先开始(改革),别搞得太过复杂。”

“如果你说这不公平,我觉得这是最公平的。你因为受人欢迎而得以组织政府,不会是即便你不受欢迎,依然能靠制度给你的优势来上台。”

阿都拉昔说,国会选举一旦采用比率代表制,选民将不再根据候选人来投票,相反的,他们将决定把选票投给哪个政党,让它们的人选得以进入下议院担任代表。

各州获分配特定议席

阿都拉昔解释,各个州属和直辖区将根据联邦宪法第46(1)条款,拥有一定数量的国会议席。而各政党将根据他们在选举中的得票率,占据特定比率的议席。

比如,假设有3个政党争夺砂拉越的31个国会议席,有关席位将按得票率分配给各政党。

与此同时,政党将准备一份候选人名单,并根据优先顺序排列。这些候选人将填补政党赢得的议席。

阿都拉昔指出,国会议员届时将不再代表选区,而是代表他们所属的州属或直辖区。若要成立政府,某党或联盟则同样需掌控下议院的过半数议席。

“(我们建议的比例代表制)可能稍微有别于他国的类似制度,但我们有自己的特色。”

“我们的宪法有规定,各州有特定的国会议席。大部分的国家没提到(各州的国席分配)。”

“在这方面,我们需尊重宪法给予各州的(国席)分配。”

小党有机会进入国会

此外,阿都拉昔点出,选改会也承认马来西亚存在三个政治单位,即半岛、沙巴和砂拉越。因此,他们的建议不会将三者混为一谈。

“我们须尊重,在他们进来前于1963年同意的马来西亚协议。”

“他们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民选代表……我们在针对选区提出建议时也意识到,就算是宪法也提到了这三个单位。”

他继说,在比例代表制下,地方政党和小党将有机会赢得议席,只要他们达到特定的得票门槛,比如总选票的5%。

“我们将发现,较小的政党也能在国会中有代表。而我们也有权说,要分配议席给原住民。”

避免得票少者赢政权

阿都拉昔指出,建议中的比例代表制优于目前的“领先者当选制”,因为不仅不会浪费任何选票,同时也避免未赢得多数票的政党通过获得足够的议席来组织政府。

“在之前的制度,比如第13届大选,一个只获得48%选票的政党竟赢得足够的议席来成立政府。”

“另一个政党获得超过50%得票,但却无法组织政府。”

“换言之,比较不受欢迎的(反而)上台,受欢迎的却落在后头,这意味受欢迎者赢得的选票白费了。”

“我们选择这个(比例代表制)是因为它不会浪费人民的选票。我们要所有选票获纳入考量,全部选票都可以转化为议席。”

族基政党将难以生存

不仅如此,阿都拉昔点出,政党的态度也会随着选举制度的改变而改变,因为新选举制度鼓励他们朝向更加多元种族和团结,同时需更努力服务选民来赢得多数的选票。

“我认为,如果你的政党要生存,要人民投票给你的政党及组织政府,你一定要拥有一个能代表所有群体,而不是一两个群体的政党联盟。”

“族基政党将失败。他们只能在特定地区获得选票,但有关得票或不足以让他们赢得议席。”

他补充,建议中的制度也将使补选不再有必要,使政府更加稳定。

根据《当今大马》理解,其他实施比例代表制的国家一旦遇上议席悬空,则会依循掌握该议席的政党的人选名单加以递补。

州沿用领先者当选制

无论如何,选改会建议的比例代表制只会运用在国会议席上。至于州席,阿都拉昔表示,将沿用领先者当选制,即由获得简单多数票的候选人赢得议席,然后靠掌握多数议席的政党组成政府。

“我们觉得,州议席仍需保留领先者当选制,因为人民仍需要找他们的人民代议士求助。”

“人民需要民选议员提供各种援助,所以中选的代表形如福利官。照顾福利是他们对人民的义务之一,所以福利的功能仍然需要存在。我们不会去动这一块。”

他声称,教育选民和提高对比例代表制的醒觉极为重要,但此举需要到预算,因此取决于政府是否要落实。

成立选区分界委员会

除了选举制度,阿都拉昔表示,他们也将向政府建议每8年成立“选区划分委员会”(Boundary Commission)来重新划分选区。

“未来的做法将不一样了,因为我们建议,成立独立的选区划分委员会来划分选区。”

“就大马的状况,我们可能需要3个选区划分委员会。一个在半岛、一个在沙巴及一个在砂拉越。我们建议这样做,希望政府会同意。”

他说,选区划分委员会有助于减轻选委会的负担,而前者的唯一用途是为了重划选区。

“这不再是选委会的职责,选委会将不必再承受,为执政党服务的指控和负担。”

“每隔8年,我们就成立这个委员会。一旦完成了任务,委员会就解散,(就这样)简单。”

否认划分不均和不公

针对选区划分出现“选区划分不均” (malapportionment)和“选区划界不公”(gerrymandering)的问题,身为前选委会主席的阿都拉昔解释,人民遭到了各方面的误导。

“如果你找我谈,我可以聊3个小时……证明不存在选区划界不公,没有选区划分不均。”

“但当然在现实中,你看到不同的选区有不同数量的选民。当然,这一切都是有很好的理由,但我们不要去争论这件事了。”

他披露,选改会已准备好向首相提呈期中报告,以结束他们的任务。

“我很急于完成这一切。但如果之后要求我们回来,检视是否有妥当地落实,那没关系,我们办得到。”

选委会最后一次是在第14届大选前两个月,重新划分马来西亚半岛的选区。

根据联邦宪法第113条文,每8年才允许重划选区,这意味最快只能在2026年重划,而第15届大选却最迟需在2023年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