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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未能提供纳吉行程记录,拉蒂花明天上庭供证
Mar 2, 2020 10:50 AM
更新: 9:02 AM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SRC国际公司案被告抗辩环节进入第27天,《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5点02分:

《当今大马》的滚动报道在此结束。若您喜欢我们的报道,欢迎订阅支持独立媒体,订阅费最低只需每天55仙。


拉蒂花明天上庭供证

下午3点37分:

反贪会主席拉蒂花和前国大党法律顾问瑟尔瓦(Selva Mookiah)将在明天上庭供证。

沙菲宜告诉法庭,辩方已经发出传票给拉蒂花,她将在明天供证。

另外,辩方律师也将在今晚先访问瑟尔瓦,然后同样在明天传召他上庭。

此外,辩方明天也会重新盘问纳沙鲁丁。

法官纳兹兰允休庭,明天续审。


控方试图证明贾米尔行踪

下午3点:

控方试图呈伊斯兰发展局(JAKIM)的通报作为呈堂证据,但遭到辩方的反对。

根据伊斯兰发展局的通报,据说有前首相署部长贾米尔在2010年1月11日的活动记录,因此可证明他在当天的行程。

该文件是由纳沙鲁丁所提供,但辩方反对列为证据。

根据该份伊斯兰发展局在2010年2月通报上的第一张照片,正是贾米尔在2010年1月11日于布城出席活动时所拍摄。

该通报的内容也说明,贾米尔在相关部门的活动上发表演说。

不过,辩方首席律师沙菲宜反对把该通报列为证据,除非控方能提供证人证明通报的内容是真实的。

西谭巴兰则表示,该通报是由伊斯兰发展局所印刷出版,而且是由伊斯兰发展局的一名员工所提供。

最后,法官纳兹兰同意把该通报列为法庭文件而非证据,意即只能向有关人士出示该文件,却不可在法庭上公开念出文件内容。

在之前2月11日的审讯中,前首相署部长贾米尔(Jamil Khir Baharom)供称,在国王阿都拉与纳吉于2010年1月11日的非正式会面中,他身在现场并听到双方的谈话。

贾米尔当时在接受辩方首席律师沙菲宜的盘问时表示,国王阿都拉是在和纳吉结束会面并且即将离开时,答应提供金援给纳吉。

他声称,自己当时就站在纳吉的身后,所以可以听到双方所说的每一个字,而且是由各自代表的翻译员翻译去阿拉伯语和英语。


仍未能取得纳吉行程记录

下午2点45分: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表示,纳沙鲁丁仍未能取得纳吉在2010年1月11日的行程记录。

根据纳沙鲁丁称,他仍然无法从另外一名反贪会官员那里取得调查记录,以确认纳吉在2010年1月11日是在哪里。


审讯恢复

下午2点38分:

纳吉进入被告栏,审讯恢复。


展延2点半审讯

早上10点15分:

今天继续供证的反贪会调查官纳沙鲁丁(Mohd Nasharudin Amir),无法在今早向法庭提呈纳吉于2010年1月11日的行程。

在之前的审讯中,辩方的证人,包括了大马驻沙地大使赛奥玛(Syed Omar Syed Mohamad al-Saggaf)等人供称,纳吉在2010年1月11日身在阿拉伯利雅得进行官方,并于同年的1月13日至16日才正式官访沙地。

根据辩方之前的多名证人,纳吉正是在2020年1月11日,与沙地国王阿都拉的非正式会面上,获得阿都拉国王承诺提供金援。

不过副检察司西谭巴兰却在上周四提出,有人指出纳吉在同一天,于在吉隆坡为一马公司总部开幕吗。

因此,他要求作为一马公司弊案调查官的纳沙鲁丁,向法庭提呈纳吉在当天的行程。

不过,今早开庭时,副检察司西谭巴兰告诉法庭,纳沙鲁丁只能在大约中午时间才能取得相关资料,因此要求展延至下午审讯。

高庭法官纳兹兰允许西谭巴兰的审讯,案件展延至下午2点半再审。


审讯开始

早上10点08分:

纳吉进入被告栏,审讯恢复。



审讯进入第85天

早上10点:

纳吉SRC案复审,今天是审讯第85天,也是第27天的被告抗辩环节。

去年11月11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定,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而纳吉选择在证人栏自辩。

 在此案中,纳吉被控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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