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盛集团银行家黄宗华两年前因涉及一马公司债券案而遭马来西亚和美国控告。黄宗华如今已在美国受审,而吉隆坡高庭择定9月4日过堂,以便更新黄宗华在美国受审的资讯。

黄宗华(Roger Ng Chong Hwa)在马来西亚被控的罪名是,在为一马公司发行3批总值65亿美元债券过程,涉嫌与高盛集团串谋提供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本案今早在吉隆坡高庭过堂。吉隆坡高庭法官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择定上述的过堂日期。

此前,吉隆坡高庭择定11月9日开审黄宗华的四项控罪。目前黄宗华已引渡到美国,面对当地的贪腐控罪审讯。

5月19日,控方告知吉隆坡高庭,黄宗华仍在美国受审

今日较早前在庭上,黄宗华代表律师陈福泉(Tan Hock Chuan)说明,其当事人在美国的案件,将于7月在纽约进入案件管理程序。

他续称,美国当地法庭届时将择定审讯日期,以开审那里有关一马公司的案件。

他补充,大马总检察署其实处在更好的位置,可以更了解黄宗华在美国的案件进展,因为总检察署与美国司法部保持联系。

法官再尼表示,“就我的案件(黄宗华的一马公司债券案)而言,我推迟至9月4日处理案件管理。”

“对我来说,我想要维持(11月9日至13日的)审讯日期。希望届时来到9月4日,你就比较清楚(黄宗华在美国的近况)。”

维持11月9日聆审

案件过堂结束后,副检察司扎基阿斯拉夫(Zaki Asyraf Zubir)对媒体表示,其实黄宗华的代表律师处在更好的位置,去了解黄宗华在美国的案件进展,因为律师与黄宗华有更密切的联系。

扎基也证实,吉隆坡高庭择定9月4日过堂,以更新黄宗华在美国的案件进展,而吉隆坡高庭仍旧维持从11月9日起,聆审黄宗华的案件。

引渡美国受审不认罪

黄宗华现年48岁,曾是高盛集团东南亚行销与贸易负责人,在2014年4月离职。

美国司法部控状声称,黄宗华2012至2013年之间在为一马公司发行债券时,与刘特佐违法串谋规避高盛集团内部监控机制,串谋贿赂大马和阿布达比官员,以及串谋洗白窃自一马公司的数十亿美元资金。

2018年12月19日,黄宗华在马来西亚被控为一马公司发行3批总值65亿美元债券过程中,与高盛集团串谋提供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而面对4项控状,惟否认有罪。

2019年5月,黄宗华遭马来西亚引渡至美国,在纽约法庭面对贪腐控罪,但他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