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盟议员反对IPCMC,促政府撤回法案
《警察独立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IPCMC)原定在这季国会会议进行二读,不过,国盟政府的数国会议员昨天却在国会表态反对这项法案,并要求政府撤回。
《马新社》报道,国盟议员昨天在辩论(2019)2020追加预算案时,就促请政府撤回IPCMC法案,并形容设立该法令,如同在迫害警队。
《警察独立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IPCMC)原定在这季国会会议进行二读。不过,国盟政府的数国会议员昨天却在国会表态反对这项法案,并要求政府撤回。
《马新社》报道,国盟议员昨天在辩论(2019)2020追加预算案时,就促请政府撤回IPCMC法案,并形容设立该法令,如同在迫害警队。
巫统硝山国会议员纳兹里表示,IPCMC法案并非国盟政府的议程。
“作为巫统国会议员,我从一开始就未答应过要设立IPCMC。”
他也指出,要通过IPCMC法案需三分之二国会的通过,也就需要修宪,但根据现在的政治情势,根本就难以达成。
纳兹里也指出,国内已经有廉正委员会(EAIC)以监督执法机构,而此委员会也有权调查包括了移民局、关税局已经陆路交通局的执法单位。
“这个(法案)如同在迫害警队。如果我们要特别设立警队的特委会,那我们也应该为移民局、关税局和陆交局设立类似的委员会。”
指大部分警员不同意
巫统亚娄国会议员沙希旦(Shahidan Kassim)也附和纳兹里的说法,认为不应该设立IPCMC,而且这个委员会还可能是由有利益冲突,却对警队无管理经验的国会议员所出掌。
“大部分的警察都不同意成立IPCMC。”
“虽然国会是最高的立法机构,我们担心IPCMC将由那些有既得利益者所掌管。大部分的警员都不同意设立IPCMC,因为我们已经有其它的机构监督任何的(警员)违规行为。”
其他也促请政府撤回IPCMC的国盟议员,包括了沙巴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邦莫达(Bung Moktar Radin)、丹绒加弄国会议员诺奥玛(Noh Omar),以及巫统仁保国会议员沙林(Salim Sharif)。
希盟则认为有利警队
不过,诚信党蒲来国会议员沙拉胡丁(Salahuddin Ayub)则认为有必要设立IPCMC,以便所有的警员都可守法,继而维护警队的诚信。
“如果现任政府认为IPCMC不公平……那就应该改进,必须要有一个政策,或法律,或委员会(监督警队)。”
他也表示认同纳兹里的说法,指不应该将所有压力都只是施加在警队,因为其他的执法机构也或有不当行为。
公正党冬牙峇株国会议员鲁斯娜(Rusnah Aluai)也表示,IPCMC的设立并非是要破坏警队声誉,反之是为了照顾警员的福祉,包括了照顾警局的基本设施等等。
IPCMC的倡议最早可追溯到2005年,当时由警队改革皇委会提出此建议。惟这项建议当时掀起警队的巨大反弹,最终政府于2009年设立稀释版的EIAC,作为折衷方案。
倡议逾十年进展缓慢
经过逾十年的倡议,前朝希盟政府于去年7月在国会提呈IPCMC法案一读,寻求设立独立委员会加强监督警察单位,以改善警队滥权和工作态度。
这也是希盟在2018年大选宣言承诺的事项。
该法案(IPCMC)原定在去年12月提呈国会二读,不料希盟却临时踩刹车,把法案展延至下季国会,即今年3月。
不过,这法案等不及在3月提呈国会就发生喜来登政变,导致希盟下台国盟上台执政。
而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在3月时宣布,内阁已议决重新检讨IPCMC法案,“使其更加细致”。
他也表示,两部门检讨法案的报告,之后也将提呈给国防部长依斯迈沙比里所主持的国安群组(Kluster Keselamatan)讨论,最终再交内阁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