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班村落划为发展地,高庭将裁定是否为习俗地
砂拉越沐胶丹戎马尼斯发生土地征收争议,当地伊班土著赖以为生的土地遭划入发展计划,村民遂入禀法庭,寻求裁定涉及的地段为原住民习俗地。
根据法庭文件,涉及的地段有五片,土地总面积总计4211.46公顷。这些地段位于丹戎马尼斯(Tanjung Manis)徒硕(Tusok)的瑟巴央河(Sungai Sebayang)地区。
砂州政府将土地租给政府所持有的公司后,6名村民代表173名村民入禀诗巫高庭,寻求法院裁定上述地段为原住民习俗地地契,且诉方有权拥有及继承其土地权。
傍晚6点34分更新
砂拉越沐胶丹戎马尼斯发生土地征收争议,当地伊班土著赖以为生的土地遭划入发展计划,村民遂入禀法庭,寻求裁定涉及的地段为原住民习俗地。
根据法庭文件,涉及的地段有五片,土地总面积总计4211.46公顷。这些地段位于丹戎马尼斯(Tanjung Manis)徒硕(Tusok)的瑟巴央河(Sungai Sebayang)地区。
砂州政府将土地租给政府所持有的公司后,6名村民代表173名村民入禀诗巫高庭,寻求法院裁定上述地段为原住民习俗地地契,且诉方有权拥有及继承其土地权。
村民的代表律师阿都拉菲丁(Abdul Raafidin Majidi)向《当今大马》透露,原住民村民代表最早在去年9月入禀诗巫高庭,“高庭即将在10月21日为此案做出裁决。”
根据志期9月10的法庭文件,砂拉越土地局已在2017年4月17日及2018年5月28日,将上述五块土地颁给Pusaka 资本私人有限公司(Pusaka Capital Sdn Bhd)。
不过,诉方指出,这块拟用以发展的土地涉及了数个原住民村,如甘榜瑟巴央(Kampung Sebayang)、甘榜徒硕(Kampung Tusok)、甘榜瑟拉毛(Kampung Semalau)及甘榜士古梦(Kampung Skumong)和盛加朗(Sengalang) 。
诉方宣称,伊班族原住民在此区的足迹最早可追溯到1875年。
超过百年来,他们靠着种植维生,且经常使用河道作为运输通道,因此其原住民习俗地权利应在《砂拉越土地法令》第81章下受到认定。
寻求裁决土地颁发无效
此案将Pusaka 资本私人有限公司列为第一答辩人,此公司是“砂拉越州木材行业发展局”(STIDC)所独资拥有。
至于沐胶土地局长、砂拉越土地局总监、砂拉越政府,则分别是第二、第三及第四答辩方。
无论如何,该公司此前也曾入禀另一宗庭案,并在2019年10月9日已获诗巫高庭发出的庭令。
随后,该公司要求当地原住民2020年9月9日之前清空土地,以让路给“丹戎马尼斯经济发展区”(T-MEGA)计划。
如今,村民是入禀另一宗案件寻求法院裁定此区为原住民习俗地,同时裁定政府将这块原住民习俗地的土地权颁给Pusaka 资本私人有限公司,乃是错误、不合法且无效的。
根据法庭文件,村民也要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Pusaka资本清理或占据上述地段;同时要求答辩方给予损害赔偿。
砂拉越政府于2009年开始推行丹戎马尼斯经济发展区计划,其前称为“丹戎马尼斯清真工业园”( Tanjung Manis Halal Hub, TMHH)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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