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点23分更新

联邦法院今天驳回16名前巫统党员的上诉,使得他们挑战巫统合法性的努力宣告失败。

以马来亚大法官阿查哈(Azahar Mohamed)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针对此案做出一致的裁决。

阿查哈在宣读判词时指出,随着巫统已在起诉人入禀诉讼后举行党选,本案已沦为学术问题。

“有关政党已完成所有层级的党选。”

“在此情况下,这个(诉讼)如今已成为学术性质。”

不干预党内部事务

阿查哈接着点出,法庭不会干预政党和其党员的内部事务,因为有关事务属于两者之间的协议性质(contractual in nature)

“本案的争议围绕在一个政党延后举行内部选举的课题。”

“这关乎一个政党党员之间的纠纷,而他们的关系是属于彼此之间的协议。”

“在这个脉络下,法庭的一般原则是不会插手某个政党的内部事务,因为这是党和党员之间的内部事务。”

没有对堂费做裁决

因此,阿查哈指出,不存在所谓剥夺法庭在政党纠纷案之司法权的问题。

法院最终未针对堂费做出裁决。另外4名承审本案的法官分别是阿都拉曼瑟布里(Abdul Rahman Sebli)、哈斯纳( Hasnah Mohamed Hashim)、林添钻(Mary Lim Thiam Suan)和罗扎丽雅(Rhodzariah Bujang)。

较早前,联邦法院聆听的陈词,主要围绕在有关禁止法庭审理政党纠纷的法律,是否能运用在本案的争论。

哈聂夫(Mohamed Haniff Khatri Abdulla)是16名前巫统党员的代表律师。

两个答辩人,即社团注册局和巫统则分别由高级联邦律师山苏伯哈山(Shamsul Bolhassan)和哈法立占(Hafarizam Harun)代表出庭。

不满一再展延党选

16名巫统党员2018年年4月20日提出司法审核,要求法庭推翻社团注册局在该年3月,允许巫统继续展延党选至2019年4月19日的决定。

他们也要求,法庭宣布,巫统、其所有支部、区部和最高理事会即日解散。

不过,2018年4月27日,高庭法官卡马鲁丁(Wira Kamaludin Md Said)援引社团法令第18C条文,驳回他们的申请。

该条文阐明,党员不得把政党纠纷带上法庭。

同年11月5日,上诉庭三司驳回他们的上诉,使得他们挑战巫统合法性的努力再度遇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