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2点20分更新

性别平等联合行动联盟等组织警告,若教育部坐视中学生艾恩或因缺课遭校方开除,那么就等于是侵害全国女性的权利。

17岁学生艾恩揭发校内男教师拿强暴开玩笑,引起社会巨大关注。她事后遭同学威胁,因此认为上学不安全,也因而缺课多天,结果学校警告若再缺课就会遭开除。

性别平等联合行动联盟(JAG,简称性平盟)等组织今天发表联合文告说,教育部应该积极调查校园的性骚扰事件,而不是坐视犯案的教师继续在学校任教。

“教育部至今没有公布调查的最新进展。”

“若开除艾恩的举动不受制约,那么教育部等于间接伤害马来西亚的所有妇女和女童,迫使他们遭加害后陷入噤声。”

“当局没有采取迅速和具体的行动惩戒犯案者,也没有关注教育机构内根深蒂固的性骚扰、强暴和滥权等恶质文化。”

教部无意推纠错方案

文告说,尽管教育部宣称不包庇性骚扰和强暴案,但是始终无意推行短期和长期的方案,以便纠正学校内的性别歧视。

文告说,若是任由受害者遭受惩罚,而非加害者遭惩戒,那么等于是助长马来西亚的性别暴力,使得女人屡屡受害,遭受宰制与贬低。

“我们这样做是巩固归咎受害人的文化,并散播这样的讯息,即加害人可以侵犯女性而无需受罚。”

文告表示,政府应该要了解到,社会纵容加害女性背后有长期累积的制度结构因素,而犯案者若未遭惩罚就形同其恶行得到默许。若是国家没有正视这两点,就会导致女性长期承受“国家制度纵容的暴力”。

“这难道是国家要的形象么?”

根治问题需长期方案

文告说,防范性别暴力并非是短期内一蹴而就,重要的是防患未然,消弭社会助长性别暴力的因素。

文告说,第一步是政府应该提升对于防范性别暴力的意识,赋权女性和男性,改变纵容性别暴力的行为。

第二步是,政府应该为性别暴力的受害者提供心理援助和法律援助。第三步则是长期方案,即修法和颁布政策,杜绝性别暴力。

17岁中学生艾恩( Ain Husniza Saiful Nizam )日前揭露,男老师在课堂不当开玩笑,声称要“如果要强暴某人,别强暴18岁以下的,强暴18岁以上的”。该教师还称,男同学遭强暴一般不会提告,因为他们“感觉很爽”。

校方在一封志期4月28日的信件中,指艾恩如果继续缺课,或未能向校方管理层说明缺课原因,则将会遭开除。

联署文告的是以下组织:

  1. All Women's Action Society (AWAM)
  2. Association of Women Lawyers (AWL)
  3. EMPOWER Malaysia
  4. Justice for Sisters
  5. KRYSS Network
  6. Perak Women for Women Society (PWW)
  7. Sabah Women's Action-Resource Group (SAWO)
  8. Sarawak Women for Women Society (SWWS)
  9. Sisters in Islam (SIS)
  10. Women's Aid Organisation (WAO)
  11. Women's Centre for Change (WCC)

以上属于性别平等联合行动联盟成员。

另加以下两个参与联署组织:

  1. Bulan Sisters
  2. Pertubuhan Pembangunan Kendiri Wanita dan Gadis (WOMEN:gir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