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今天端出标杆裁决,宣判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可以自动取得大马国籍。马华妇女组主席王赛之促请,政府机构及各造尊重及落实这项的判决。

她今天发文告感谢及赞扬,高庭的裁决公正,而她更相信,随着这项判决,马来西亚性别平等进程又迈前了一大步。

此外,她表示,这也是马华妇女组联同大马多个妇女组织,一直以来致力争取的课题。

“过去若父亲是大马人,子女在海外出生可自动拥有大马国籍;相反的,若母亲为大马公民,孩子则无法自动获得公民权。这种歧视女性的不公法律條文,违反了联邦宪法第8条文所阐明的男女平等精神 。”

“高庭这项判决实在振奋人心 ,是今年大马妇女节的最佳礼物;也给我国男女平权运动注入一针强心剂。”

愿配合检讨不公政策

王赛之继称,马华妇女组支持及愿意配合任何致力于推动两性平等法律的团体,尤其是重新检讨及修正任何不合时宜及对女性不公的律法或政策,藉此捍卫妇女权益,提升她们在家国的尊严与地位, 落实男女平权公平社会。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达尔(Akhtar Tahir)今天在线上审讯时裁决,本地籍女性与外籍男子结婚,应跟本地籍男性与外籍女子结婚的情况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即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以通过法律获得大马公民身份。

阿达尔宣判时也表示,《联邦宪法》第 8(2) 条、第14(1)(b)条文 以及第二列表的1(b)和1(c)条文必须同读,它们说明授予公民身份时,不应存在性别歧视。

非政府组织“家庭前沿”代表7名大马女性公民,在去年12月18日入禀诉讼,要求法庭宣判,大马籍女性同样有权把国籍传递给她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

他们也要求法庭强制大马政府和属下机构,给海外出生的孩子发出公民权文件,包括身份证和护照。他们在诉状将联邦政府列为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