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政府上诉国籍传承权一案引来朝野议员和民间组织反对,惟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却宣称,提出上诉其实是为了争取时间,以让政府考虑修改宪法。

韩沙今天在国会下议院发表部门总结时表示,一旦修改宪法,也可让与外国人结婚的大马籍女性,更容易在国外生育孩子。

“内政部(在此案上)决定上诉并要求暂缓执行裁令,是为了争取时间,以免藐视法庭,同时也可避免违反《联邦宪法》。”

韩沙还说,政府决定上诉,也是因为法庭在类似案件上有两种不同的裁决。

根据韩沙,在玛希莎苏海拉(Mahisha Suhaila Abdul Majeed )起诉国民登记局,以及另外两宗类似的诉讼案中,法庭都是裁决政府胜诉。

无论如何,玛希莎苏海拉已经提出上诉,而上诉庭将在今年11月聆审其案件。

“基于法庭有不同的裁决,内政部因此建议政府修改宪法,这也可让与外国人结婚的(大马籍)母亲,更容易在国外分娩。”

须获统治者理事会同意

“与此同时,根据《联邦宪法》第159(5)条文,这件事也必须获得统治者理事会的同意。”

《联邦宪法》第159(5)条文允许统治者理事会拒绝通过特定法案,但只有上议院通过法案后,统治者理事会才有权介入。

当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要求韩沙保证,政府会推动修改宪法时,韩沙却仍强调,是否修改宪法还胥视统治者理事会是否同意。

法庭裁决不具有约束力

蓝卡巴昨天也在国会下议院辩论元首御词时提醒,法庭裁决其实不具任何约束力,因此,不管政府上诉与否,实际意义并不大。

他认为,最重要的是,政府必须修改《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第二列表有关国籍传承权的部分,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国籍传承权的争议。

去年12月3日,内政部表明,基于“国安考量”为由,且要避免不同国籍的父母所生的孩子有双重国籍的问题,坚持大马籍女性无法拥有国籍传承权。

不过,吉隆坡高庭法9月9日裁决,大马籍女性与外籍男子结婚,应跟大马籍男性与外籍女子结婚享有同等权利,即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也可以通过法律获得大马公民身份。

虽然多名联邦部长都赞许这项法院裁决,但内政部仍执意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