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天决定上诉国籍传承案,掀起反弹。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敦促政府立即撤回上诉,以终结大马籍女性在公民权课题上所遭遇的性别歧视。

捍卫自由律师团协调员再益玛立(Zaid Malek,上图)今天发文告直批,政府上诉的决定,等于是继续让他们活在恐惧之中。

“大马籍母亲与其外籍配偶为海外所生的孩子,取得公民权时面对各种艰苦。如今,政府决定延续他们的痛苦,实在无法令人接受。”

“他们一直活在恐惧之中,因为联邦宪法第二列表第2部分第1(b)条文的狭隘诠释,令他们的孩子可能处于无国籍状态。”

驳斥孩子威胁国安论

再益玛立质疑政府本次上诉的原因,同时批评政府之前以国安为由,拒让大马籍女性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获得马来西亚公民权。

“试想象儿童会基于这些理由,威胁国家的安全?这是荒谬的说法。”

他主张,政府应该考量到孩子们的未来,避免他们陷入无国籍的身份。

因此,他捍卫吉隆坡高庭的裁决,认为联邦宪法第8与第14(1)(b)条文必须同读,即法律不可存有性别歧视。

仅剩25国歧视女性

他说,马来西亚是时候效仿其他大部分国家的作法,肯认孩子皆可继承父母的公民权,无论父母的性别身份。

“马来西亚是世上仅有25个国家,还在公民权法律上歧视女性的国家之一。这是我们的耻辱。”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达尔(Akhtar Tahir)上周四(9日)裁决,本地籍女性与外籍男子结婚,应跟本地籍男性与外籍女子结婚的情况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即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以通过法律获得大马公民身份。

虽然高庭的标杆裁决深受外界好评,但总检察署却决定上诉,挑战这项允许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可自动获取大马国籍的判决。

之前赞许这项裁决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昨天澄清,上诉决定来自内政部,而他事前并不知情。原诉方“家庭前沿”则抨击政府侵害大马女性迟来的权益,必须立即撤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