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撤森林保留地,黄洁冰吁强制州属办公听会
公正党武吉兰樟州议员黄洁冰认为,联邦政府应该强制规定各州撤销森林保留地地位前先举行公听会,而非仅仅建议州政府这么做。
黄洁冰呼吁联邦政府应该更进一步,修法强制州政府落实上述要求。
公正党武吉兰樟州议员黄洁冰认为,联邦政府应该强制规定各州撤销森林保留地地位前先举行公听会,而非仅仅建议州政府这么做。
黄洁冰呼吁联邦政府应该更进一步,修法强制州政府落实上述要求。
黄洁冰今天发表文告表示,联邦政府向各州政府发出上述呼吁是“令人鼓舞的”,但是“只是口头说而已并不足够”。
“第12大马计划明确支持气候适应与保育生物多样,凭藉这个精神,联邦政府不能等待州政府来完成必要的工作。”
“联邦政府必须修订《国家森林法令》,寻策强制各州政府落实法令,包括提供财务诱因让(州政府)保育现有森林保留地。”
黄洁冰说,全马目前只有一个州属有相关法令,那便是雪兰莪。
2011年,掌管环境事务的时任雪州行政议员黄洁冰是修订《1985年森林法令》相关条文的推手,让雪州民联政府首开先河,规定日后州政府废除宪报上的森林保护区之前,都必须召开公共听证会。
雪州政府近期要解除瓜拉冷岳北区森林保留地时,也曾在去年9月举行公听会。原住民以及非政府组织在公听会积极抗议,引起公众关注该课题。

勿视绿地闲置没收入
黄洁冰说,各州政府皆认为森林地与绿地是闲置、无法兑换收入的土地。她指出,州政府应该改变这种观念。
“大马人在过去18个月居于家中时,他们要保护所有森林与绿地的热情,应成为所有政府的警钟。”
“森林保留地的真正价值并非令吉或仙,而是让大马人过有品质生活的内在价值。”
为保育森林提供诱因
基于此,黄洁冰主张,联邦政府在第12大马计划应该采纳5个标准:
1. 未来25年暂停国内所有商业伐木;
2. 要撤除任何森林的保留地地位,都必须事先举行公听会;
3. 撤除森林保留地地位只能基于攸关公共利益的工程项目,而非私人企业牟利的项目;
4. 一旦撤除任何森林的保留地地位,必须以相等品质的森林或面积更大的森林取代之;
5. 各州必须每年积极提升森林保留地面积。
黄洁冰也倡议,落实“生态系统服务付费计划”(PES),以及扩充国家保育信托基金(NCFT)。
“这将为各州的保育活动提供足够的补偿基金与诱因。”
政府今天在国会提呈的第12大马计划,呼吁各州政府在撤除任何永久森林保留地(Permanent Reserved Forest)或永久林产地(Permanent Forest Estate)森林保留地地位时,必须事先举行公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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