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9点18分更新

国会报道 《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修宪案在国会下议院连闯两关,最终在199票支持,零票反对下,跨过三分之二门槛顺利通过。

在最后投票时,有21名国会议员缺席。

《马新社》报导,该修宪案在提呈二读时获得200名国会议员支持,并在三读获得199票支持,从而得到超过三分二国会议员通过。

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指出,联邦宪法第159条款阐明,修宪案提呈二读和三读时,需要不少过三分二国会议员的票数,因此举行记名投票。

他指出,无人在记名投票不支持该修宪案,20名国会议员在二读时缺席,至于三读时,则有21人缺席。

通过四项宪法修订案

以下是通过的四项修宪案:

第一项是修改“联邦”的定义:从原本是以马来亚1957年独立为中心,改为包含《马来西亚协议》及东马组建马来西亚联邦。

第二项是修订第1(2)条文,恢复1976年之前的宪法版本,即包含“马来亚州属”与“婆罗洲州属”字眼。婆罗洲州属即沙巴和砂拉越。

第三项修订是,正式规定9月16日为马来西亚日。

第四项是修订161A条文,剔除砂拉越“土著”的定义,允许砂拉越法律定义土著,并让砂拉越原住民的混血后裔享有土著身份。

立意通过修宪才休会

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今天上午在国会下议院提呈《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修宪案二读。

不但如此,政府立意今天通过这次的修宪案,因此午休后就安排国会下议院必须在议案通过之后才会休会。

这次修宪案是政府与希盟跨党派合作备忘录的一部分,而且必须在议会获得三分之二的支持才能过关。

巩固沙砂在联邦地位

《马新社》报道,旺朱乃迪表示,这次修宪案将巩固沙巴和砂拉越在马来西亚联邦的地位。

不但如此,他补充,此举也符合政府的转型议程,即恢复人民和外资对政府的信心,以确保政治稳定和国家的政策能带来永续的社会经济发展。

“通过这项修宪案来达成共识及维护马来西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有助于为大马一家建立稳固的根基。”

他也披露,政府在提呈修宪案前已事先寻求巴和砂拉越政府的同意,并于10月11日带入伙伴委员会中,然后在10月18日获得MA63特别理事会首肯,接着在10月20日和29日得到内阁批准。

这项修宪案之前已在11月3日提呈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