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希出庭自辩,曾投入四分三薪水到健思基金
巫统主席阿末扎希今天进入证人栏,为健思基金会洗钱案自辩。他指出,不曾因为一己之私,而指示任何人动用健康思维基金的资金。
阿末扎希指出,是在1997年成立健思基金会,以作宗教和慈善用途,而当时在商界的月薪有12万令吉,其中四分之三都投入了这个基金会。
巫统主席阿末扎希今天进入证人栏,为健思基金会洗钱案自辩。他指出,不曾因为一己之私,而指示任何人动用健康思维基金的资金。
阿末扎希指出,是在1997年成立健思基金会,以作宗教和慈善用途,而当时在商界的月薪有12万令吉,其中四分之三都投入了这个基金会。
《马新社》报道,阿末扎希说,个人承担该基金会的一切开销,但不曾限制或阻止任何方面捐款给健思基金。
“健思基金成立初期,绝大部分的资金都是由我承担,我的薪金和储蓄所得是来从商时买卖股票的盈利。”
“这是为了确保健思基金可以推行我的慈善项目,以及可为有需要的个人或单位提供援助,同时为建造清真寺和学习伊斯兰的场所等尽一份力。”
阿末扎希的健思基金案今天进入首日自辩,他在其辩护律师阿末再迪的引导下读出书面证词。

未阻止任何方面捐款
阿末扎希说,自2013起,越来越多人知道健思基金所推动的慈善项目,该基金就得到友人的捐款,如莫哈末哈欣阿里、商人赛莫达(Syed Mokhtar Albukhary)、哈林沙辖(Halim Saad)和阿末佐汉(Ahmad Johan)。
莫哈末哈欣阿里也是前武装部队首长兼控方第29证人,赛莫达则是大马最大媒体集团首要媒体(Media Prima)的最大股东。
“我强调,健思基金不曾索求,而只是向个人或公司宣传,即他们可捐款给健思基金。
“健思基金不曾限制或阻止任何方面捐款给健思基金。”
阿末扎希说,是在从商时兴起设立健思基金的念头。
他补充,曾担任国民储蓄银行(BSN)主席(1994至1998年),以及Kretam控股(1994至1998年)、德嘉拉机构(1995至1998年)、俐马集团(1995至1999年)和合成集团(1996至1998年)总执行长。
“我也要说明,健思基金是来自我父亲和母亲的付托,而我一直秉持这个信念至今时今日。”
宗旨是推动宗教慈善
阿末扎希也是峇眼拿督国会议员。他强调,成立该基金的目的是要推动布施和具宗教意义的慈善活动,照顾所有有需要群体的福祉,所援助的对象也不仅限该国会选区的居民。
“在当时,我的收入大约是每月12万令吉,而我只将3万令吉至4万令吉用在自己身上,余款就用在布施和具宗教意义的慈善活动和福利。”
阿末扎希提到,自健思基金成立以来,该基金的所有信托人不曾反对兴建清真寺、孤儿院和祈祷室等所拨出的资金。
此外,他指出,担任公职时的收入约为每月5万令吉,以及目前在吉隆坡中环伊斯兰银行分行的储蓄账户,有逾200万令吉存款。
“身为从政者和内阁部长,我不能投身企业界,而我在担任公职时,并未担任任何企业公司的董事,但还是可以持有上市和非上市的股票。
“不过,这些股票是由我委任的代理公司代我持有。”
证人栏供证须被盘问
阿末扎希在此案一共面对47项控状,分别是12项刑事失信、8项贪污及27项洗黑钱,所涉金额超过1亿令吉。
高庭是在今年1月24日宣判阿末扎希表面罪名成立,并谕令出庭自辩。
阿末扎希选择在证人栏宣誓供证,意味须接受控方的交叉盘问。
扎希放弃的其他两个选择是:在被告栏发表没有宣誓辩词(不受控方盘问),以及保持缄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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