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首相阿末扎希外国签证系统案续审。Ultra Kirana公司(简称UKSB)一名前董事披露,该公司为了获得外国签证系统(VLN)合约,自2014至2018年的4年期间,每个月都付现金给扎希。

根据《马新社》,Ultra Kirana前董事李伟坤(音译,Harry Lee Vui Khun)在法庭上念出书面证词时透露,自2014年年杪开始,公司每个月支付20万新元(约马币63万)给扎希,之后增至每个月52万新元(约马币165万)。

“如果我没记错,2014年尾至2015年中,支付(给扎希)的款项是每个月20万新元。当时,我们到他(扎希)位于加影绿野山庄(Country Heights)的家,扎希要求增加每个月给的钱。”

“跟(Ultra Kirana董事)旺克里斯萨(Wan Quoris)以及陈大卫(音译,David Tan)讨论后,我们同意每个月给30万新元。“

巫统区部每个月获1万

”到了2017年,扎希要求我们到他家。在那次会面,扎希表示,基于大选要到了,(再度)要求增加每个月给的钱。“

”跟旺克里斯萨以及陈大卫讨论后,我们同意每个月给的钱,从30万新元增加至52万新元。“

李伟坤也供称,会得出52万新元这个数额,是因为扎希提到,巫统区部需要财务支援。

”我们讨论后,同意给100多个巫统区部每个月各1万令吉,兑换新元是每个月52万。“

而控方第三名证人,即前内政部移民事务组副秘书西蒂查莉拉(Siti Jalilah Abd Manap)早前曾供称,尽管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的合同仍有3年之久,但扎希却在2017年就提早延长合同。

亲自送钱到扎希的住家

李伟坤也表示,在这过程当中,有70%都是由他亲自送钱,所以4年期间共亲自送了40次的现金给扎希。

副检察司拉惹罗兹拉(Raja Rozela Raja Toran):你是否记得,你是如何把钱送到加影绿野山庄(扎希的家)?

李伟坤:和旺克里斯萨以及陈大卫一起。

拉惹罗兹拉:你在证词中说过,那些钱都是由你亲自送(给扎希),但却(和旺克里斯萨以及陈大卫)一起去。为什么呢?

李伟坤:我也不确定,但从一开始就这么定下来了,我也只是照做。

李伟坤也说,在他交钱给扎希的40次当中,扎希从未归还任何款项。

阿末扎希也是巫统主席兼峇眼拿督国会议员。他面对33项控罪,罪名是涉嫌收取UKSB的1356万新元(约4136万令吉)贿赂,以内政部长身份发出支持信,让该公司继续处理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

他涉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B)条文(受贿),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和罚款不少于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外,阿末扎希也面对另外7项控罪,即担任内政部长期间,收取上述公司的现金115万新元(约352万令吉)、300万令吉、1万5000欧元(约7万3600令吉)及1万5000美元(约6万1700令吉)。

在这些罪名下,他涉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