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KSB合同还有三年,证人认为扎希太早批准延长
《马新社》报导,前副首相阿末扎希的外国签证系统贪腐案续审。证人向法庭供称,尽管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的合同仍有三年之久,但阿末扎希就已给它延长合同。
前内政部移民事务组副秘书西蒂查莉拉(Siti Jalilah Abd Manap)表示,当时担任内政部长的阿末扎希给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简称UKSB)延长外国签证系统(Foreign Visa System ,简称VLN)合同。
《马新社》报导,前副首相阿末扎希的外国签证系统贪腐案续审。证人向法庭供称,尽管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的合同仍有三年之久,但阿末扎希就已给它延长合同。
前内政部移民事务组副秘书西蒂查莉拉(Siti Jalilah Abd Manap)表示,当时担任内政部长的阿末扎希给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简称UKSB)延长外国签证系统(Foreign Visa System ,简称VLN)合同。
西蒂是控方第三证人。她指出,阿末扎希上述的做法过早,而且不符合政府规范。
“(阿末扎希)没有必要这么做,合同都还没有到期。”
到期前六个月才可延长
她指出,UKSB要求延长外国签证系统及电子签证系统(e-VISA)的实施六年,从2019年10月31日到2025年底。
她补充,不过,相关合同还有三年才会在2019年10月31日到期,而且根据原有合同的第2.2.1条款,UKSB需要等到合同到期前的六个月才可以要求延长。
“阿末扎希的记录附上UKSB志期2017年2月8日的信函,其中写道,‘首席秘书,基于内政部长满意本公司的服务,请展延外国签证系统及电子签证系统的合同六年,直至2025年。”
“阿末扎希于2017年3月1日同意延长外国签证系统合同六年,但是外国签证系统的收费顶价和合同条件必须重新谈判,以纳入政府根据外国签证系统收费分享利润的考量。”
批示无需征求内阁同意
西蒂指出,2017年3月1日有了决定后,他们草拟题为“外国签证系统合同延长申请”的附加记录,准备根据现有的财政规范,把相关建议提交阿末扎希、公私伙伴单位(UKAS)以及首相署建议考虑,进而得到内阁的同意。
相关建议包括合同的期限、外国签证系统在延长后的六年时间内的工作范围。
不过,西蒂指出,阿末扎希后来却在志期2017年6月15日的附加记录批示,“首席秘书,请延长展延外国签证系统及电子签证系统合同至2022年,同时没有必要转送公私伙伴单位以取得内阁同意。”
当主控官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问,是否所有的相关信函都违反规范时,西蒂表示认同,因为所有合同的指示和规范都必须转交公私伙伴单位,以取得内阁的同意。
旺沙哈鲁丁:为何需要交给公私伙伴单位?
西蒂:因为这涉及公帑,而且相关计划涉及超过2500万令吉。
中国签证服务也有问题
西蒂也向法庭指出,阿末扎希之前也批准延长在中国的一站式签证便捷服务(One-Stop Centre for Visa Facilitation Services)合同。
不过,她表示,这项合同只是延长三年,从2018年开始到2021年。
“阿末扎希援引内政部长决定权,于2017年7月24日所签署的附加记录写道,‘批准延长到2021年,无需带上公私伙伴单位或内阁,因为这是之前外国签证系统所同意的事项。这个协议以三年为期,从2018年5月15日生效,至2021年5月14日。’”
本案本案由沙亚南高庭法官莫哈末雅兹(Mohd Yazid Mustafa)承审,将在6月1日续审。
阿末扎希也是巫统主席兼峇眼拿督国会议员。他面对33项指控,涉嫌收取UKSB的1356万新元(约4136万令吉)贿赂,以内政部长身分发出支持信,让该公司继续处理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
因此,控状声称他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B)条文(受贿),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和罚款不少于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外,阿末扎希也面对另外7项控状,即担任内政部长期间,收取上述公司的现金115万新元(约352万令吉)、300万令吉、1万5000欧元(约7万3600令吉)及1万5000美元(约6万1700令吉)。
控状声称他《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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