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赞助扎希海外旅行,UKSB还为其夫人生日买单
除了4年期间每月支付数十万现金外,Ultra Kirana公司(简称UKSB)前董事供称,该公司还得赞助前副首相阿末扎希到海外旅行,以及赞助扎希妻子的生日和开斋节活动。
阿末扎希外国签证系统案续审。《马新社》报道,Ultra Kirana前董事李伟坤(音译,Harry Lee Vui Khun)声明,这些赞助费用并不包括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每月支付的现金在内。
除了4年期间每月支付数十万现金外,Ultra Kirana公司(简称UKSB)前董事供称,该公司还得赞助前副首相阿末扎希到海外旅行,以及赞助扎希妻子的生日和开斋节活动。
阿末扎希外国签证系统案续审。《马新社》报道,Ultra Kirana前董事李伟坤(音译,Harry Lee Vui Khun)声明,这些赞助费用并不包括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每月支付的现金在内。
“有时候,我们好几个月没付钱,但会在下一个月付双倍,以填补之前没付到的。”
“我个人没有收藏这些记录,但我不知道陈大卫(音译,David Tan)有没有收着每月付费细项的分类账目。他之前会不时拿给我看。”
“但我肯定我曾经看到过大卫的分类账目,但我不认为我有能力解释当中的细节。”
陈大卫是UKSB在2012年至2018年期间的行政主管。
李伟坤今天在雪兰莪沙亚南高庭接受副检察司阿都玛立(Abdul Malik Ayob)的交叉盘问时,念出上述书面证词。
指定以新币现金支付
今日较早前,李伟坤供称,UKSB为了获得外国签证系统(VLN)合约,自2014至2018年的4年期间,每个月支付20万新元(约马币63万)给扎希,之后增至每个月52万新元(约马币165万)。
去年5月27日,前内政部移民事务组副秘书西蒂查莉拉(Siti Jalilah Abd Manap)指称,尽管UKSB的合同仍有三年之久,但阿末扎希就已给它延长合同。
李伟坤也是第15名控方证人。他今天进一步解释,阿末扎希一开始透露,他需要他们资助政治献金,并要求他们协助处理一些巫统事务。
“据我所了解,扎希是要求UKSB提供财务援助。他从来没有提到所需数额,但他提到他们必须以现金和新币支付。”
“这些现金由陈大卫准备。一旦准备好,陈大卫就会把现金装进信封,然后交给我,由我负责传递。”
“通常,我们仨(Ultra Kirana董事)旺克里斯萨(Wan Quoris)、陈大卫和我就会一起去扎希主家,但现金由一人交付。”
每次晚上到扎希家交钱
接着,李伟坤提到,双方并没有指定付钱日期,但都会迁就扎希方便的时间和地点。
“因此,交钱日期可以是扎希当月决定的任何一天。我们晚上在他家交钱,通常都是10点以后。我们进入他家门前,会先确认屋子里没有任何其他访客。”
”我们进去前会先打给他。他的私人住宅和官邸都有保安或警察,我们通常都可以直接进去,不必到警卫亭报备。“
他补充,尽管这些钱都是以政治献金名义支付,但UKSB从来不是把钱汇入巫统户口,也没有收到任何收据证明。
扎希从未把钱退回
他续称,若不是扎希本人要求,UKSB绝对不会主动付钱。
“扎希的确是没有明确要求我们给钱,但我们付钱时,他也从来没有过问,也没有叫我们把钱拿回去。”
他声称,第一次见到扎希是在2013年5月,于吉隆坡的道华佳医院(Tawakal Hospital)。
他说,当时,扎希的儿子遭遇车祸入院。
“那次是短暂会面。旺克里斯萨和我简短说明我们的合约,(时任)内政部长扎希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答理我们说过的话。”
阿末扎希也是巫统主席兼峇眼拿督国会议员。他面对33项控罪,罪名是涉嫌收取UKSB的1356万新元(约4136万令吉)贿赂,以内政部长身份发出支持信,让该公司继续处理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
他涉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B)条文(受贿),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和罚款不少于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外,阿末扎希也面对另外7项控罪,即担任内政部长期间,收取上述公司的现金115万新元(约352万令吉)、300万令吉、1万5000欧元(约7万3600令吉)及1万5000美元(约6万1700令吉)。
在这些罪名下,他涉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