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快脱离牢狱,前首相纳吉双管齐下,继在9月2日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今天也向联邦法院入禀司法检讨,要求法院检视法院本身的8月23日判决。

纳吉是通过沙菲宜律师楼入禀法院,申请司法检讨。

8月23日,联邦法院五司驳回纳吉的最终上诉,并裁定纳吉在SRC案中罪成,入狱1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当时的法院五司是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其他法官包括东马大法官阿邦依斯甘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与联邦法院法官娜丽妮(P Nallini)、林添钻(Mary Lim Thiam Suan)和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

纳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昨天,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证实,前首相纳吉已在9月2日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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