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查案官供称,团结党青年团在上届大选筹获的其中10万令吉,汇入了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的账户,但她并不知道赛沙迪在选举后,曾提交一份逾17万令吉的竞选开销清单给选委会。

在高庭昨天审讯赛沙迪涉挪用政党资金案案件中,辩方律师哥宾星再度传召努鲁希达娅(Nurul Hidayah Kamaruddin)供证。

《马新社》报道,努鲁希达娅在接受交叉盘问时坦承,她不知道在第14届大选后,赛沙迪曾递交一份10项支出的清单给选委会,总额为17万1675令吉。

哥宾星:你知道赛沙迪递交给选委会的10项(开销)清单,包括了候选人抵押金(1万令吉)、竞选材料抵押金(5000令吉)、选举广告准证(200令吉)、选举广告(50令吉)、公正党纪念品(5万1784令吉)、住宿费(2120令吉)、派发和广告费(2万9100令吉)、印刷(6万9491令吉)、影印材料(750令吉)以及纽扣徽章(3180令吉)。

努鲁希达娅:不知道。

指赛沙迪并未告知

努鲁希达娅接受副检察司慕哈末阿斯拉夫(Muhammad Asyraf Mohamed Tahir)的盘问时则表示,赛沙迪并没有告知她有关选后的开销清单。

“赛沙迪只是说,让我跟(据说管理赛沙迪财务的)安沙(Amshar)取得竞选开销文件。不过,安沙却否认他有处理2018年第14届大选的开销收据。”

控方完成举证工作

控方昨天也结束了传召30名证人举证工作。法庭已择定于10月6日和7日让控辩双方口头陈词,过后将择期裁决赛沙迪的表面罪名是否成立。

赛沙迪一共面对四项控罪,包括失信和滥用团青的100万令吉资金、及洗黑钱控罪。

失信控状指出,时任土青团长赛沙迪受托保管100万令吉资金,却与前团青副财政拉菲克串谋滥用这笔款项。

赛沙迪被控于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环联昌大厦的联昌银行犯罪。

他也被控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滥用12万令吉选举献金。

两项洗黑钱控状指出,被告分别于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将两笔源自不法活动的5万令吉,由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伊斯兰银行户头,转移至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