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日前通过修改党章,填补反跳槽法的“漏洞”。事后,行动党中委刘天球批评此举不民主和违宪,引起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不满。

陆兆福强调,修章是中委会与特大的决定,而刘天球身为中委会的一员不应质疑或挑战党的集体决定。

他昨晚在《火箭报》的“秘书长上线”节目中坦言,早在中委会讨论阶段,刘天球就曾在内部提出反对。

刘天球在特大上反对

陆兆福也证实,在特大投票时,有两人反对修章,而刘天球是其中一人。

他说,刘天球有权利反对修章,党也尊重并且记录在案,但在决定通过后,刘天球就不应再公开质疑。

“中委会领导的方式是集体领导,当中委会有了决定,每一名中委都必须遵守,捍卫中委的决定。”

“中委会决定后带去代表大会,让代表们辩论和表决。(特大)当天留下来投票的,只有两票不同意,其中一个是刘天球。”

“首先,我们不是要控制他的言论自由,你必须要尊重党内的制度,接受党内做决定的制度。不然党怎样操作?”

“第二,集体领导概念很重要,如果一个领导层没有集体领导,这是破坏党的整个操作模式。”

若是部长就应辞职

陆兆福接着举例,任何部长不应公开质疑内阁的议决,否则就应辞职。

“就像你是内阁部长,你可以在内阁会议里发表不同意见,但内阁有了决定后,你不能去国会质问首相或其他部长。”

“如果你这样做,你应该要做的是辞职,退出内阁,这才是有原则的决定。”

“当我们中委会有了决定,中委有责任尊重中委会决定。加上代表大会通过了,你可以不同意,但你不能质疑与挑战这个决定。”

陆兆福也强调,党章修改后,只规定议员必须遵从党意,但并没限制普通党员。

他补充,党只是要求议员,必须在特殊情况下遵循中委决定。

他说,一般情况下,国会或州议会需要表决,议员都会先讨论共同议决。

“一些很重要的事或决定,譬如说要选谁成为首相,这是很重要的集体决定,是不能有个人意见的。”

没法律背景却挑事

至于刘天球指控修章已违反宪法,陆兆福更直批,刘天球没有法律背景,却挑战由党内法律专才所讨论出来的决定。

陆兆福强调,行动党修改党章委员会成员包含实旦宾国会议员张健仁与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而这两人都是法律专才。

“我们要修改党章,符不符合宪法,肯定是经过很多的程序,经过辩论之后才产生的。”

“所以,你一个没有律师背景的中委不能无端端站出来说,这违反宪法。”

“你要听一个没有法律背景(的中委)的看法,还是一些非常有经验、有实力的(专才)看法?”

刘天球批党不民主

行动党是在9月25日的特大通过修改党章,规定国会议员、上议员与州议员必须遵守党意,否则中委会可终止他们的党籍。

根据行动党提供的数据,99.9%的出席代表同意修章,仅2人反对。

隔天,刘天球在面子书帖文称,行动党修改党章后或不再民主,更表示只有社团注册局才能挽救行动党。

“如果党在过去有这样的调理。我可能会因为提出所反对的课题而遭到开除了,如批评马哈迪、莱纳斯、统考、爪夷文教学、淡米尔之虎、交首相职权给安华等,一份长清单……我可以‘死’很多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