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邦莫达和妻子芝芝依芝蒂申请司法检讨3项贪污表罪成立,控方已提出初步反对。

主控官刘锦豪(译音)副检察司在庭上说,邦莫达和芝芝不应以入禀申请通知书(notice of motion)的方式,要求检讨地庭的裁决。

他说,这有违《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35及第36条文,以及刑事程序法典第325及第326条文。 

“检讨裁决的申请应由法庭酌情审理,而非在没行使酌情权的情况下,法庭因所入禀的申请通知书而被迫聆审。”

“控方今天将对此提出初步反对。”

高庭1111审理反对申请

邦莫达的代表律师阿迪慕兰说,在《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31及第35条文之下,法庭有酌情权检讨裁决。

高庭司法专员阿兹哈较后择定11月11日,审理控方提出的初步反对申请。 

高庭在9月23日批准邦莫达和芝芝的申请,以展延他们在地庭的大众信托单位贪污案审讯,直至高庭审结检讨诉讼。

地庭在9月2日宣判两人的3项贪污和串谋控状表面罪名成立,并谕令他们出庭自辩,两人随后向高庭提出申请,以检讨和撤销地庭法官所做出的这项裁决。

邦莫达在2019年5月3日面对2项指控,也就是收贿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以作为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有限公司(Felcra),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单位的报酬。

时任Felcra非执行主席邦莫达被指于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5时之间,在大众银行的美拉华蒂花园分行,通过芝芝向大众信托经纪马希阿都哈密收贿。

另一项控状指出,邦莫达于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点出于同样目的,通过芝芝的名义向信托单位顾问诺海里收取33万7500令吉贿金。 

芝芝面对3项在相同地点、日期和时间与丈夫串谋犯罪的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