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02分更新

吉隆坡高庭今天驳回,前首相兼原任北根国会议员纳吉要求出席国会的司法审核申请。

高庭法官阿末卡玛(Ahmad Kamal Md Shahid)裁定,不会发出准令给纳吉,以启动司法审核。

他在宣判时解释,这是因为纳吉的申请已不再是个课题。

他指出,纳吉申请的事项之一是,获准出席10月3日至11月29日的国会下议院会议。

法官也强调,纳吉的司法审核申请只是个学术问题,因为国会已经解散,因此这项法律行动“轻浮又无理”。

“随着国会解散,意味本届国会期满,原有国会议员不再是国会议员。”

“显然在国会解散后,国会议员任期已届满,申请人也不再是北根国会议员。”

“所以我认为,申请人寻求的宣告性救济(declaratory reliefs),即会见选区助理,以便履行国会议员的职务和根据排定的日期出席国会会议,已不再是个课题。”

“国会解散后,有关宣告性救济已不可能落实,因为已没有国会可出席。”

他补充,选委会已宣布11月9日为全国大选投票日,意味中选的新任国会议员将组成新内阁。

法官也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 48(5)条文,任何被判刑的罪犯都不可以竞选。

因此,他说,除非或直至纳吉获特赦,或是罪名获推翻,否则纳吉作为一名囚犯,是不可能同时任国会议员。

律师称将提出上诉

无论如何,阿末卡玛指出,法庭没谕令支付堂费。

针对此判决,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沙菲宜告知,他们将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纳吉在狱卒陪同下出现在法庭旁听席,他的妻子罗斯玛则坐在附近。

只有在发出准令后,法庭才会另行择日聆审双方关于案情的口头陈词。

在本案代表政府、内政部长及监狱局总监的高级联邦律师山苏(Shamsul Bolhassan)之前指出,既然国会已在10月10日解散,此案已没有实际意义。

纳吉10月5日入禀法庭,申请司法审核,以便暂时离开监狱出席国会会议,以及会见选区助理。

上述司法审核寻求法庭裁定两件事:第一、让纳吉会见其选区助理,以便履行其国会议员的职务;第二、允许纳吉根据排定的日期,出席国会会议。

8月23日,纳吉在SRC案终审罪成,即时入狱服刑。他被判坐牢12年,以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