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扣留新国公民案:法庭谕令移民局赔5万
继9月12日裁定,大马移民局非法扣留新加坡退休工程师黄振权长达八天后,吉隆坡高庭如今谕令,前者赔偿黄振权5万令吉。
黄振权(65岁)的代表律师阿伦卡西(Arun Kasi)今日接受《当今大马》联系时证实此事。
继9月12日裁定,大马移民局非法扣留新加坡退休工程师黄振权长达八天后,吉隆坡高庭如今谕令,前者赔偿黄振权5万令吉。
黄振权(65岁)的代表律师阿伦卡西(Arun Kasi)今日接受《当今大马》联系时证实此事。
他说,吉隆坡高庭法官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经过评估后裁定,大马移民局需赔偿5万令吉和支付5000令吉堂费给黄振权。
代表移民局的联邦律师莫哈末沙列胡丁(Mohammad Sallehuddin Md Ali)也证实了有关赔偿数额。
“赔偿额为5万令吉,另加5%的利息(从下判日算起)和5000令吉的堂费。”
移民局没对判决提上诉

根据莫哈末沙列胡丁,移民局之前并没有针对9月12日的判决,提出上诉。
黄振权(上图)是于今年1月26日向法庭入禀本案,要求裁定大马移民局在2018年3月28日至4月4日期间,违法扣留他长达八天。
这也是黄振权第二次通过法庭,挑战大马移民局于2018年期间违法扣留他的做法。
黄振权于2018年2月28日晚上大约11点05分时,在其位于柔佛新山的一间住宅遭到柔佛移民局逮捕。
他随后被关押在北干那那移民扣留营,直到同年3月26日才被带上新山推事庭,并在《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E(1)条文(收留无证移工)下被控。黄振权当时选择认罪,并当场缴付3万令吉罚款。

然而,柔佛移民局却无视法庭的释放令,继续扣押黄振权在居銮监狱和北干那那移民扣留营长达八天。
此前,黄振权基于柔佛移民局在2018年2月28日逮捕和扣留他之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在14天内把他带上推事庭,反之继续扣留他直到3月26日,因此起诉移民局非法扣留。
高庭法官诺林巴达鲁丁已于去年5月4日裁定,柔佛移民局非法扣留黄振权长达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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