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地庭在9月23日宣判,前巫统华玲国会议员阿都阿兹在道路工程贪腐案“获释但不代表无罪” 。如今高庭进一步宣判,阿都阿兹获得无罪释放,摆脱此案。

根据《每日新闻》,高庭法官阿兹哈(Azhar Abdul Hamid)今天表示,既然控方不反对,因此批准阿都阿兹的申请,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阿都阿兹在此案被控3项受贿和6项洗钱罪。

吉隆坡地庭在9月23日宣判,阿都阿兹“获释但不代表无罪” (DNAA)。

不过,阿都阿兹随后提出申请,以获得无罪释放,而控方也未提出反对。

大选遭遇滑铁卢

阿都阿兹今年55岁,也是朝圣基金局前主席。

阿都阿兹原本被控3项收取520万令吉贿赂,以及10项洗黑钱罪名。他涉嫌协助Menuju Asas公司通过闭门竞标(tender terhad)方式,取得工程部的霹雳和吉打道路工程合约。

上诉庭在9月初已经剔除阿都阿兹的4条洗钱控罪,留下上述的9项贪污与洗钱控罪。

阿都阿兹在刚落幕的大选,上阵华玲寻求连任,但以2万9137票的巨大多数票败给国盟候选人哈山沙阿(Hassan Saad),丢失巫统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