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26分更新

上诉庭今天剔除巫统华玲国会议员阿都阿兹的4条洗钱控罪,但维持另外9条贪污与洗钱控罪。

阿都阿兹本来共面对3项收贿与10项洗钱罪。在上诉庭剔除4条洗钱罪后,他目前仍背负3条收贿与6条洗钱控罪。

阿都阿兹也是朝圣基金局前主席。根据《马新社》,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阿都阿兹余下的3项贪污控罪和6项洗钱控罪没有缺陷,因此谕令地庭继续审理这9项控罪。

三司是卡马鲁丁(Kamaludin Md Said)、阿布巴卡(Abu Bakar Jais)和仄莫哈末鲁兹马(Che Mohd Ruzima Ghazali)。

回到地庭审理

阿都阿兹在地庭面对3项受贿总额520万令吉的控罪,而这笔钱跟霹雳和吉打道路工程有关。此外,他的10项洗钱控罪则是涉嫌收取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的1390万令吉。

他被控分别于2010年12月8日在吉隆坡敦霹雳路联昌银行,以及2017年6月13日和2018年4月10日在雪兰莪蒲种城市中心艾芬银行犯下受贿罪行。

他也被控于2010年3月8日至2018年8月30日期间在巴生谷地区犯下洗钱罪行。

他于2020年12月以控罪毫无根据、有缺陷及恶意,向吉隆坡高庭申请撤控,惟在2021年3月12日遭到驳回。较后,他向上诉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