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年8月裁决,大马女公民海外产子不能自动获得公民权。不过,6名大马籍母亲与“家庭前沿”组织今天获得联邦法院准令,得以挑战上诉庭的裁决。

由东马大法官阿邦依斯甘达领衔的联邦法院三司一致同意,发出准令予上诉人。

法院将另外择日审理上诉。

今天的另两名法官是王南吉与林添钻。

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

去年9月9日,吉隆坡高庭作出标杆裁决,宣判本地籍女性与外籍男子结婚,应跟本地籍男性与外籍女子结婚的情况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即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以依据法律获得大马公民身份,否则将违反宪法,存有性别歧视。

不过,上诉庭三司今年8月5日以二对一票推翻高庭裁决,改判大马女公民海外产子不能自动获得公民权。

家庭前沿和6名大马籍母亲于8月26日提出上诉,寻求联邦法院推翻上诉庭的裁决。

上诉人要求联邦法院谕令所有相关政府机构,包括国民登记局、移民局和大马大使馆,向大马女公民在海外出生孩子签发与公民身份相关的文件(包括护照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