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反贪会主席拉蒂花表示,政府根本无需等联邦法院的裁决,就能修宪赋予本地籍女子国籍传承权,终结法律对女性的歧视。

拉蒂花也是一名律师,她在推特回应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的声明,批评政府其实根本没有政治意愿要修宪。

事缘,旺朱乃迪昨天出席活动后表示,政府将等联邦法院对国籍传承案有所裁决后,再决定是否修宪,以免联邦宪法有不同的决定,导致政府的努力都白费。

“部长错了!不必等到联邦法院裁决……”

“事实就是,(政府并)没有这个政治意愿。”

“只需要(在联邦宪法)第 1(b) 和 1(c) 条文中加上‘或母亲’这个词,如此简单,就可以结束公民法中对马来西亚籍母亲的歧视……”

她也附上其他在野议员的声明,显示若政府有意修改宪法,他们愿支持政府的动议。

“有何可害怕的?”

不能继承母亲国籍

根据现有宪法,本地籍女子若与外籍男子结婚,其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不能自动继承大马公民权,而得申请。

去年9月9日,吉隆坡高庭作出标杆裁决,宣判本地籍女性与外籍男子结婚,应跟本地籍男性与外籍女子结婚的情况一样,享有同等权利。

不过,上诉庭本月初推翻高庭裁决,改判本地籍女性与外籍男子结婚后,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不能取得大马公民权。

上周日,国阵妇女组提议,要将“修宪保障本地籍女子国籍传承权”列入国阵的竞选宣言,并获得国阵主席扎希的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