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国会以声浪表决通过对首相安华的信任动议,令人质疑为何国盟没有出手拦阻。国盟解释,信任动议建基于执政党的违宪协议,他们拒绝参与其中。

国盟国会党鞭达达基尤丁今天在国会通过对安华的信任动议后,召开记者会指出,执政党此前签署协议,规定所有政府国会议员都需投票支持信任动议与政府财案,有违宪法。

“我们没投票,因为不想针对一份违宪、无效的协议投票。”

他认为,并非所有政府议员都支持政府的决定,而是在别无选择下被迫投票。

“我们没有要求记名投票,因为我们弃权。但对方(执政党)议员也没有要求,我们不知道为什么。”

安华根本无需提信任动议

他续说,国家元首已委任安华任相,政府也已经组成,安华根本没有必要再提信任动议。

“所以,我们无法从信任动议中得知(政府获得多少国会议员支持)。我们不知道,但这不关我们的事。”

达基尤丁指的协议,是希盟、国阵、砂盟、沙民阵与民兴党在12月16日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规定所有国会议员都需投票支持信任动议与政府财案,否则等同抵触反跳槽法,议席将须悬空。

已证明政府有三分二支持

另一方面,数码通讯部长法米法兹受询时指出,政府不需要在信任动议中启动记名投票,因为正副议长的遴选已有记名投票,而且政府都过关。

“这已表明,政府拥有足够的支持,是三分二多数支持。而在野党也没有要求记名投票,他们已经错过了机会。”

法米补充,1970年代第三任首相胡先翁提呈信任动议时,同样也是以声浪表决通过。

今天早前,在议长与副议长的遴选中,国盟皆只获得74票。

相对的,政府在议长选举中获得147票;而在两名副议长选举中,则分别获得148票与146票。

在遴选议长的投票中,唯一缺席投票的是迟到的经济部副部长哈妮法(砂盟-沐胶)。

这显示,安华政府掌握三分二多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