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律师公会倡议政府成立“全国和谐与和解委员会”,以遏制仇恨言论。

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昨天出席论坛时表示,除了应成立和解委员会,政府也应该制定国家和谐和解法案以及仇恨犯罪法案,以打击国内的仇恨言论。

“仇恨言论法案实际上列出了可构成仇恨言论和犯罪的条款,以对付发表仇恨言论者。”

“国家和谐法则是有关国民需遵循的政策或指南,以便国民知道应如何和谐共处。”

“第三项则是(设立全国和谐与和解)特别委员会,(让成员)可以坐下来谈如何制定政策。”

谢依琳说,成立全国和谐与和解委员会很重要,以便各方可以参与制定遏制仇恨言论的政策。

现有法令不足

谢依琳认为,现有的法律不足以打击仇恨言论,反之限制了言论自由。

她指出,无论是《刑事法典》、《1948年煽动法令》或是《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都无法很好定义仇恨言论。

她点出,煽动法令的条款“太模糊、太宽泛、不明确且非常严厉”,只能用作遏制仇恨言论的最后手段。

另外,她认为,通讯与多媒体法令则“定义模糊且模棱两可”,“戕害”言论自由。

“过去,煽动法和其他相关法令都遭到(当权者)滥用来打击反对派,或是批评政府的异议者。”

“因此,鉴于法律遭滥用以钳制言论自由,以及它们继续被滥用的情况,我们应考虑订立新法令来遏制仇恨言论。”

前朝希盟政府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姆加希曾献议制订三项新法令,以维护族群和谐,即反歧视法令、国家和谐与和解委员会法令以及宗教和族群仇恨法令。

不过,2019年4月,时任掌管团结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瓦达姆迪声明,政府只会考虑设立国家和谐与和解委员会,因为其他的两项法令与现有法令重叠。

不过,国盟政府在2020年2月上台后,时任国家团结部部长哈丽玛于同年8月向国会表示,国盟政府无意延续此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