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市州政府鼓励商家在商店招牌附加爪夷文,虽然玻州大臣苏克里声明并非硬性规定,但也说明若商家没有照办,就是对州政府不友好。

根据多家中文报报道,苏克里表示,州政府建议商家在招牌先写上爪夷文,接着才是国文罗马字及各自的母语。

《星洲日报》引述苏克里说,加央市议会并没把爪夷文招牌列为商店广告牌申请条件,也不会对付招牌没有爪夷文的商家。

“没用爪夷文不算违法,只是和州政府不友好(tidak mesra),不要和我做朋友。我希望商家能理解州政府的需求。”

苏克里说,州政府与地方政府并没在会议上讨论上述措施,而是鼓励商家使用爪夷文招牌。

他也说明,现有的招牌也无需更换。

避免文法用词错误

苏克里补充,商家在设计好广告牌后,在印刷与安装前应先让加央市议会审核,避免文法和用词错误,成为笑柄。

根据《中国报》,苏克里说,早前有人通过WhatsApp告知他,一家理发店的招牌出现文法错误。

“虽然只是一家,但还是会引起关注,希望商家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