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近日对以巴冲突的关注,使签署《罗马规约》的课题再度浮上台面,政府受促改变立场,签署《罗马规约》,以把巴勒斯坦人面对的暴行带上国际刑事法庭。

《自由今日大马》报道,资深律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下图)表示,基于联合国“十分政治化”,因此通过联合国安理会来应对国际刑事罪行的管道并不理想。

“目前,向联合国安理会提交的所有人道主义停火等类似议案都面对阻力和否决,尤其是五大强国的否决权。”

“尤其,美国动用了它的否决权,阻拦着这些议决。”

他指出,大马签署罗马规约,能够允许它通过国际司法途径来制裁战争罪。

外交部长赞比里上周四(26日)说明,大马因为未签署《罗马规约》,因此无法就以色列最近对巴勒斯坦人的暴行,将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提交国际刑事法庭受审。

甘比亚告缅甸案例

此外,行动党前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也同样呼吁政府签署罗马规约。

他表示,为了支援巴勒斯坦人,大马有必要签署规约,成为国际刑事法院(ICC)的成员。

“如果赞比里相信我们的管道不足,则我劝告他正式接受罗马规约。”

“由于首相安华努力跟中东国家接触,倡导巴勒斯坦人的权益,我们应该把这个事情纳入考量。”

查尔斯(下图)举例说,甘比亚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它于2019年基于缅甸政府杀害罗兴亚人,违反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而把缅甸政府告上国际刑事法院。

“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此外,前槟州副首长拉玛沙米向《当今大马》表示,政府过去撤回签署罗马规约,如今无疑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既然大马都不尊重国际刑事法院,首相安华如果还说想要把(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提交国际刑事法院,则那就是极度的虚伪。”

“或许安华不愿意承认,但是政府在几年前拒绝签署这个规约,如今是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罗马规约》是于1998年在罗马举行的一场会议上获超过100个国家通过,并成立国际刑事法庭。

国际刑事法庭于2002年生效,所审理的四种主要国际罪行包括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

大马原已在2019年3月签署《罗马规约》,不过签署后,引来许多反对声音。随后,时任首相马哈迪宣布撤回签署,并解释原因为有人将政府签署《罗马规约》曲解为出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