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女案死刑犯西鲁抛出仍有人试图操控他的论述,惟全国总警长拉扎鲁丁质疑,为何西鲁在审讯期间不曾挑起此事,并提醒对方若要讨回公道,则需报警。

拉扎鲁丁今日发文告表示,警方认为西鲁(Sirul Azhar Umar)接受《半岛电视台》(Al Jazeera)采访时的论述毫无根据,纯粹是引起更多猜疑的无稽之谈。

“西鲁受访时声称,自己是替罪羔羊,并通过律师收到数百万令吉封口费。”

“他受访时强调收到指示,杀害阿旦杜亚,以及他不打算返回大马。”

”他也在访问中向阿旦杜亚家人道歉。”

“(但)警方认为西鲁最新透露的消息,毫无意义和根据,这荒唐的论述会引起更多揣测。”

为何审讯时没提出?

拉扎鲁丁解释,宪法和大马法律已给予西鲁(上图)机会自辨。

“然而,从高庭至联邦法院,他未在任何受审法庭上,提出这些指控。”

拉扎鲁丁说,若西鲁要为自己寻求正义,他可通过律师或自己报警,让有关当局采取行动调查这些指控。

“然而,目前为止,他仍未提出任何申请,要求检讨他的死刑判决。按照《2023年检讨死刑和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847号法令)规定,从2023年9月12日起,死刑犯有90天时间,提出检讨(要求)。”

申请改刑罚才能引渡

另一方面,拉扎鲁丁表示,由于马来西亚与澳洲签订了引渡协定,要引渡囚犯回大马需符合双重犯罪原则(dual criminality)条件,但澳洲不承认死刑,所以大马无法要求引渡西鲁回国。

据他披露,大马也通过《2002年刑事事项互相援助法令》(MACMA 2002)与澳洲等多国签订协议,但在这条法令里,同样也有双重犯罪原则。

他表示,大马目前只指示取消强制死刑,但保留死刑。因此,任何已获判死刑的囚犯,或正等待执行死刑囚犯,可针对其死刑裁决上诉或申请修改刑罚。

“若西鲁希望回到大马,他或他的律师可申请把死刑改判成其他刑罚,如监禁。”

“若发生这样情况(申请改判),那么大马才能提出引渡要求,把他引渡回大马受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