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分析 以简单直接的语言,为你梳理脉络

最近有民众前往移民局更新护照,却因不谙马来语而遭官员刁难。

事后,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出面捍卫官员的做法,辩称大马公民须懂马来语,官员有理由质疑不谙马来语申请者的公民身份。

他更援引《联邦宪法》表示,宪法阐明马来语是国语,公民有责任学习马来语。

然而,据《当今大马》查证,懂得马来语并非更新护照或保留公民身份的条件。

懂得马来语,仅仅是在特定情境下,透过归化或登记寻求公民身份时的条件之一。

《联邦宪法》规定,独立日(1957年8月31日)前出生者,若欲登记为公民,必须具备“基本的马来语知识”。

而且,具备“基本的马来语知识”也是归化马来西亚的条件之一。

国籍继承无关语言

对于依法自动成为公民者,并无上述的语言要求。

根据《联邦宪法》,独立日至马来西亚日(1963年9月16日)之间,在马来西亚出生者,依法自动成为马来西亚公民,无论其父母的公民身份为何。

至于马来西亚日当天或之后出生者,只要父母是马来西亚公民或永久居民,一般会依法自动成为马来西亚公民,惟胥视具体情况而定。

举例而言,根据国家登记局规定,若父亲为马来西亚人,而母亲为外籍人士,则孩子须是在父母结婚后出生,才能够依法自动成为马来西亚公民。

更新护照无语言要求

至于公民,则无需为保留公民身份而证明自身的马来语能力,包括在申请或更新护照时。

移民局网站也未将马来语能力列为更新护照的条件。

网站上规定的唯一条件是申请者必须是马来西亚公民,而这是透过出示身份证或报生纸来证明。

不谙马来语也不是撤销其公民身份的理由。

根据法务网站《AskLegal》,若公民身份是透过欺诈手段或行政失误取得,则能够撤销某人的马来西亚公民身份。

撤销公民身份的其它三个理由为:
- 个人放弃公民身份;
- 个人在其它地方取得公民身份;
- 个人对国家不忠,具体行为见《联邦宪法》第25条文。

无论如何,按照《联邦宪法》第26A条文,在撤销其公民身份前,必须通知当事人,让其决定是否要求成立委员会就此事展开调查。

该委员会将由政府任命,由一名主席和两名成员组成。政府按照委员会的调查结果,抱有最终的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