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嫌犯死在吉打浮罗交怡警察扣留期间两天后,警方表示,法医鉴定这名女嫌犯死于肺炎,其中不存在刑事元素。

武吉安曼廉正与标准执行局总监阿兹里(Azri Ahmad)昨晚发文告指出,吉打苏丹后峇希雅医院前天已验尸,也执行了冠病检测。

“解剖和冠病检测发现,不存在涉及刑事元素的伤口,冠病检测结果呈阴。”

“医生鉴定死因为肺炎,因而列为猝死案。”

警方将继续调查

文告说,在提交调查报告给验尸官前,武吉安曼扣留犯命案特别调查小组(USJKT)将继续从各角度展开调查。

根据警方此前文告,涉及的34岁嫌犯是于12月12日被捕,并12月16日送往医院治疗时死亡。

该嫌犯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和第39B条文下被捕。

最近修订的第39B条文将走私毒品,定义为法官可酌情判处死刑的罪行,同时阐明可判处不少于12下的鞭刑;第15(1)(a)条文则涉及滥用毒品的罪行。

武吉阿曼警队廉正与标准执行局成立于2014年,定期公布拘留所死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