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律师公会入禀法庭,挑战总检察署撤控副首相阿末扎希的决定。阿末扎希则认为律师公会“多管闲事”,因为律师公会根本没资格挑战这项决定。

阿末扎希在1月4日提交给法庭的宣誓书里指出,总检察署撤控的决定,并未影响律师公会。

他更强调,律师公会甚至不是健思基金案里的投诉者或受害人。

“简而言之,申请人(律师公会)在这案中,纯粹就是个‘多管闲事’(的角色)。只有那些受检察司决定严重影响或造成不利的一方,才可申请庭令,来提出司法审核。”

“申请人显然不是这种情况。”

诉讼站不住脚

他说,律师公会所提的诉讼站不住脚,因为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规定,检察司有权申请释放不等同无罪(DNAA)。

他也认为,律师公会未能证明这案件的罕见或特殊之处,足以例外处理开展司法审核。

他补充,律师公会没能证明总检察长的决定不合法、不合理和具有恶意。

此外,阿末扎希指出,律师公会所提的司法审核不当,因为这是寻求民事法庭审理刑事法庭的决定。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今早审理律师公会去年12月4日入禀的司法审核申请。

律师公会寻求挑战总检察署在9月4日就健思基金案撤控扎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