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56分更新

雪州安邦警局两名警员上周涉嫌性侵与勒索学院生,两名警员今天双双被控上庭。

现年31岁的警员法兹鲁(Muhammad Fazrul Razzi)今午于安邦地庭,总共被控5条罪,其中4条罪与性侵有关,而另一条则是勒索罪。

他于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暴罪)与第377CA条文(未经过允许以物体放入他人阴道或肛门)下,被控两项强暴罪。

他也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即违反自然性行为罪。

此外,他也在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下,被控性侵未成年人。

被控在巡逻车内犯案

根据控状,法兹鲁涉嫌在1月9日于安邦的一辆警察巡逻车内犯下上述罪行。

在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20年。

在第377CA条文下,可判处监禁最高30年与鞭刑。

抵触第377C条文则可判处监禁最高20年。

而在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下,则可判处监禁最高20年与鞭刑。

法兹鲁已婚,育有一名孩子。他不认罪,获准保释出外候审。

地庭法官诺西拉(Norshila Kamaruddin)要求被告缴付2万令吉保释金,同时须有一名担保人,而且禁止与受害者交谈。

之后再被控勒索罪

较后,法兹鲁与同事——警员阿迪艾卡(Adib Aikal Shahrul Nizam,24岁)在安邦推事庭也被控勒索罪。

两人涉嫌勒索女学院生的17岁男友,要求对方支付500令吉。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涉嫌恐吓这名青少年,如果不支付500令吉,他们就会散布这对情侣亲吻的影片。

在刑事法典第384条文(勒索罪)下,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刑,或其中两者兼施。

推事阿玛丽娜(Amalina Basirah Md Top)允准首次被告,各别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的条件保释。

副检察司诺阿兹莎(Nor Azizah Mohamad)负责检控。

法兹鲁的律师是韦斯华纳丹(G Visvanathan Nair),而阿迪艾卡的律师则是纪伟龙(Kee Wei Lon,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