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财政部长达因的妻子奈伊玛今天被控,罪名是没有按照反贪会要求申报资产。根据控状,这些资产包括吉隆坡与槟城高档地区的不动产,还有两间公司与两辆马赛地奔驰房车。

控状显示,奈伊玛拥有两间公司,即:灵感大楼私人有限公司(Ilham Tower Sdn Bhd)与灵感巴鲁私人有限公司(Ilham Baru Sdn Bhd)。

此外,她名下拥有两辆奔驰房车,型号分别为EQC400与SL500。

控状也列出她名下的8个房地产,其中7个位于吉隆坡,另一个位于槟城浮罗池滑,都是属于黄金地段或高档地区。它们是:

一、吉隆坡市中心Jalan Binjai的灵感大厦;

二、吉隆坡武吉东姑(Bukit Tunku)的住宅;

三、武吉东姑序号6 LT的永久地契土地与建筑物;

四、武吉东姑序号31 JG的永久地契土地与建筑物;

五、武吉东姑序号3 DT的永久地契土地与建筑物;

六、武吉东姑序号9 JT的永久地契土地与建筑物;

七、槟城广东民路序号1B CANTONMT的永久地契土地与建筑物;

八、吉隆坡敦依斯迈花园Jalan Anthinahapan序号50 JLN ANTHINAHAPAN的永久地契土地与建筑物。

尤索夫领衔律师团

现年66岁的奈伊玛是今早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5年与罚款最多10万令吉。

根据控状,反贪会在志期去年11月8日的通告中,要求奈伊玛申报财产。不过,奈伊玛向反贪会提交一份宣誓书,拒绝这项要求。

奈伊玛的律师团来头不小,为首的是前第二律政司莫哈末尤索夫(Mohd Yusof Zainal Abiden)。

奈伊玛不认罪,获准以25万令吉,同时交出护照,保释外出候审。

法官艾祖拉择定在3月22日为案件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