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0点12分更新

一些公民组织要求特赦局解释让前首相纳吉减刑的决定后,刑事律师吴佳豫也认为,总检察长必须公开他向特赦局所提呈的建议。

吴佳豫(Goh Chia Yee)今早在BFM电台访谈中表示,总检察长是特赦局的关键成员,特赦局会参考总检察长提呈的书面意见。

不过他说,人民不知道总检察长的立场和建议是什么。

“总检察长会向特赦局提呈书面意见。所以实际上,特赦局会把总检察长的书面意见纳入考量。”

“但其书面意见是什么,我们不太确定。”

建议尝试走法庭程序

吴佳豫表示,目前为止,总检察长或特赦局从未向人民公布所作决定的理由或原因。

但他说,是否可以强制总检察长向人民公开所作决定的理由,仍有待法庭检验。

“……我确实认为,如果我们可以试一试,是否可以要求总检察长向人民公开其书面意见的副本,因为这涉及公众利益。这可能是个需要开创的法律先例。”

“我们想知道总检察长在特赦局中的立场是什么。虽然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总检察长必须这样做,但我们可以写信或提出请求。”

“我的意思是,如果总检察长拒绝这样做,那么我们可以启动司法检讨或其他法律程序,看看法庭是否有能力迫使总检察长向人民公开其理由。”

资深财经评论人古纳瑟卡兰(P Gunasegaram)认同吴佳豫的观点,即应公开纳吉获减刑的理由及原因。

“这影响了我们打击贪腐的立场。如果一名非常腐败的(前)首相获特赦,这对其他人传达了什么信息?”

促特赦局解释决定

另外,吴佳豫也呼吁特赦局,解释让纳吉减刑和减罚款的决定。

他说,特赦局的决定引发了更多问题,尤其是纳吉在SRC案的监禁刑期情况。

他指,纳吉因滥权被判12年监禁,以及在另外6项罪行中每项罪行均被判10年监禁(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我认为其中一个问题是刑期的减轻,是仅限于12年(滥权罪)吗?”

“那么对于另外3项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下的每项10年监禁呢?”

“那些监禁判决如何?是减刑、缓刑,还是赦免?我认为并不是很清楚。”

古纳瑟卡兰同样呼吁特赦局解释,纳吉是否有资格获得假释。

根据古纳瑟卡兰,特赦局只提到纳吉将在2028年8月获释,但未解释纳吉是否可获假释。

“因此,减刑是否也适用于假释?是否有资格获得假释?”

“这是个未解答的问题,但法律观点是,对于减刑,你也可以因表现良好而获得三分之一减刑,这意味着他(纳吉)可能在2026年8月前就能出狱,这已广泛报道。

“因此,这些问题尚未解答。”

特赦局上周五(2日)发文告,宣布对纳吉特赦申请的结果,即减少监禁一半至6年,使纳吉得以在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同时也减免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