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勿204名榴莲农就彭州政府发出的清空土地通知入禀法庭寻求司法审核,关丹高庭驳回他们的申请。

法官莫哈末拉兹(Mohd Radzi Harun)今日宣布驳回这些榴莲农的司法审核申请,并谕令向每名答辩人支付10万令吉。

法官表示,法庭认为榴莲农是侵入者,因此他们没有法定地位提出司法审核申请。

法官也说,土地清空通知是由土地管理方所发出,法庭不能司法审核其决定。

110名榴莲农是于2020年8月28日入禀法庭,要求司法审核要求他们清空土地的通知。其余榴莲农则于同年9月9日入禀相同司法审核申请。

他们将劳勿县土地局、彭亨森林局总监、地方政府、彭亨农业发展机构(PKPP)、彭亨皇家榴莲集团与彭亨州农业发展机构联营(Royal Pahang Durian Resources PKPP Sdn Bhd )列为答辩人。

彭州法律顾问赛夫(Saiful Edris Zainuddin)受访时认为,有关榴莲农占据彭州政府土地,因此他们根本不应入禀司法审核申请。

申请人代表律师萧俊仁(Siew Choon Jern,译音)受访时则说,将与榴莲农讨论后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