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今天为一马公司案自辩时警告一众指控者,他们需在审判日当天向上苍交代一切。

“我的政敌,以及对我造成不公的人,他们或许暂且能够说服世人,并为短暂的胜利感到自豪,但他们无法欺瞒全知全能的上苍。”

“审判日当天,他们将为自己的谎言、背叛、滥用司法与法律负责。”

“在我的信仰中,统治者、掌权者、法官毫无疑问会是最先被审判(dihisab)和质问。”

“然而,我相信,如此排序并非是因为他们的地位、血统、家族,而是因为在上苍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他坚称,自己对一马公司发生的弊案一无所知,全然是在逃商人刘特佐(下图)和一马公司管理层所为。

点名列举诬陷者

纳吉也在庭审中列举部份涉嫌诬陷自己的人,并表示他们将需在来世向上苍交代一切。

其中就包括了一马公司前执行长沙鲁和莫哈末哈金、前财务长阿兹米塔希、前法律顾问吕爱霜、前主席峇克、前董事依斯米、前第二财长阿末胡斯尼、财政部前副秘书长希蒂扎乌雅。

“他们篡改事实,编造故事为自己争取自由,同时掩盖他们的弱点和错误。”

“然而,他们却逍遥法外,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没有感到任何悔意。他们的错误行为和低效表现也被忽视。”

不为报复而降格

然而,纳吉解释,自己不是那种会为了报复,而不惜降低自己或政府机构地位的人。

“我所关注的始终是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不是卷入争斗或恶意行为。”

“充满报复心的政敌继续利用他们掌控的系统,不仅针对我,也针对那些无法为自己辩护的人。”

10月30日,吉隆坡高庭裁定纳吉在一马公司案的25项控罪全数表面成立,须出庭抗辩。

这25项控罪包括4项滥权及21项洗钱罪名,案情涉及一马公司被挪用的的22亿7000万令吉。

纳吉早前已在SRC刑事案罪成,目前正在监狱服刑。他原先的刑期为12年监禁,惟后来获特赦局减刑至6年,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少至5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