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言人法米强调,内政部已按照收到的指令行事,即监狱局根据收到并带有国家元首印章和签名的文件,为前首相纳吉执行减刑和减罚款。

《阳光日报》报道,法米今日在记者会上受询时强调,内政部已按照程序行事。

“收到的指令是正式的,由特赦局法律事务部秘书处发出。任何收到的文件都会依法执行。”

“内政部,特别是监狱局已执行了带有第16任国家元首印章和签名的指令。”

“与该指令相关的任何事项,均源自特赦局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的程序。”

交由法庭审理上诉

法米表示,政府交由司法程序去处理特赦令附录课题。

“上诉庭的裁决是将案件发回,并要求高庭重新审理此案。

“赛夫丁已说明了与此问题相关的程序和时间表。因此关于案件,我们完全交由法庭处理。”

昨日,上诉庭以二比一票数,推翻吉隆坡高庭此前判决,谕令高庭必须审理纳吉就特赦令附录司法审核所提出的核心问题。

国盟一众领袖随即借此课题抨击联邦政府,指摘其隐瞒特赦令附录的存在,更要求首相安华为此辞职谢罪。

不过,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表明,监狱局并未接获相关的特赦令附录,仅收到特赦局针对纳吉减刑和减罚款决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