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16分更新

前首相纳吉为一马公司案自辩,期间引述首相安华“2018年大案存缺陷”的言论为自己背书。

本日庭审是在布城司法宫召开。

“我相信,首相安华近日声称检控过程存有缺陷的言论,强而有力地证实了我长期以来,对于我的法律程序的担忧。”

“六年来,我一直认为这些提控程序是仓促和有缺陷。”

“针对我的指控,涉及到我在出任首相和财政部长期间所采取的行动,而这些行动是根据专业建议和既定治理程序去履行的官方职务。”

“但这些官方行为被错误地描述为犯罪意图,我断然否认这一说法。”

纳吉声称,他的刑事案件与安华的案件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两起案件中的控方都试图以不符合事实的指控为依据。

促纠正总检察署

去年12月21日,安华在评论纳吉妻子罗斯玛在洗钱和逃税案获判无罪一事时,宣称总检察署在2018年过于仓促地提控一些大案,其中还夹带着怨恨与敌意。

不过,他并未言明,纳吉所涉及的刑事案件,是否位于其中。

今日庭审中,纳吉表示,安华承认这些系统性缺陷,这正是透过总检察署而非法庭予以纠正的机会,法庭必须保持独立。

“我坚信,迫切需要全面审查针对我的提控,尤其考虑到在我还未给供前,就准备好提控我。这清楚表明针对我的检控,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怨恨与敌意。”

“纳税人不应承担起这类最终贬低我们司法系统的检控。”

“纳税人承担不公检控成本”

纳吉表示,安华该番言论,让其对本案的选择性问责深感担忧。

他质问,何以自己被提控上庭,其他涉及者却得以逃脱,反而作为检方证人出庭指证他。

纳吉指涉的是一马公司前执行长沙鲁、莫哈末哈金、前法律顾问吕爱霜、前财务长阿兹米塔希等。

他质疑,吕爱霜何以能够在被指认与在逃商人刘特佐有不当交易的情况下,仍得以参加证人保护计划出庭供证。

“吕爱霜作为受保护证人的情况,使得事情更显荒谬,毕竟纳税人得为她参与这个计划买单。”

“尽管这个计划的费用是大马政府从国家预算中拨出,但纳税人终究是透过所得税、公司税、服务税等承担这笔费用。”

“这引发了不可避免的问题:一马公司(前)法律顾问吕爱霜(涉嫌)从一马公司挪用大笔资金,纳税人为何还要被迫为其提供保护?”

他表示,这无疑是双标之举,荒谬且公然的司法悲剧和不公。

他进一步感叹,最终必须为针对他的不公检控承担成本的是纳税人。

去年10月30日,吉隆坡高庭裁定纳吉在一马公司案的25项控罪全数表面成立,须出庭抗辩

这25项控罪包括4项滥权及21项洗钱罪名,案情涉及一马公司被挪用的的22亿7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