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23分更新

前首相纳吉一马公司案续审。辩方证人一马公司前企业社会责任董事山苏供称,纳吉在2015年得知4200万令吉流入其银行账户时,低声惊呼“我的天”。

山苏(Shamsul Anwar Sulaiman)也是Ihsan Perdana公司董事经理,他今日向高庭供称,当年7月,他将此事告诉纳吉后,对方的反应让他印象深刻。

他忆述,他当时在发现《华尔街日报》刊登4200万令吉的报道后,刚从比利时安特卫普前往英国伦敦整理思绪。

此外,他之前也通过秘书得知,其位于马来西亚的办公室遭到了反贪会的突击检查。

他表示,他随后在伦敦收到纳吉来电,询问他是否真的在2014年杪至2015年初,分三笔转账了4200万令吉。

他当时告诉纳吉,自己确实转账,但并不知道该款项存入的AmPrivate Banking-MY是谁的账户。

“纳吉随后问我,为什么把资金转入那个特定账户。我告诉他,我是按照前一马人民基金会(YR1M)执行长洪素玲(Ung Su Ling)和一马人民基金前项目主任史段文(译音,Dennis See Thuan Buan)的指示这么做,因为按照惯例,我会根据他们的指示处理企业社会责任(CSR)项目的付款。”

“由于他们在YR1M的职务,我一直认为这些款项是用于CSR用途。”

“从电话中的反应来看,我觉得纳吉感到震惊,我清楚地听到他低声说了句‘我的天’。”

此前,纳吉在SRC案中,被判处监禁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后来刑期减半至6年,而罚款也降至5000万令吉。

值得注意的是,山苏之前曾在SRC案同样为纳吉作证,声称纳吉在得知4200万令吉存入其账户时感到震惊。

按指示转账不知款项来源

在今日的一马公司案审讯中,山苏表示,之所以听从洪素玲和史段文的指示是因为他们是Ihsan Perdana的资金提供方,而他当时负责管理Ihsan Perdana。

山苏解释,Ihsan Perdana是为一马公司执行CSR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为了避免利益冲突,它被设立为独立公司,而非一马公司的子公司。

他忆述,史段文当时解释,Ihsan Perdana的账户将用于临时存放一笔资金,之后再进行转账。

“我当时以为,这笔钱会用于CSR项目。”

但山苏说,尽管他多次通过电话及面对面会议询问,洪素玲始终未透露4200万令吉的资金来源。

他说,2015年7月回到马来西亚后,曾被反贪会扣留长达5天4夜,并指控反贪会官员试图让他做出不利于纳吉的供词。

“但我坚决拒绝。”

指纳吉声称不知情

山苏表示,在反贪会释放他后,曾前往纳吉位于吉隆坡大使朗格路(Jalan Langgak Duta)住所,与纳吉会面。

他说,当时两人讨论了他在反贪会扣留期间的经历,该次扣留是于开斋节后三天,当时他的妻子和孩子不在身边。

“纳吉问我,反贪会有没有伤害我。我告诉他,反贪会并没有伤害我,他们对我很好,除了反复质问以及不断试图让我承认自己协助犯罪的压力。”

“此外,我还告诉纳吉,我在审讯过程中得知,这个账户属于他本人。”

“纳吉听后非常震惊。他说,他根本不知道是谁把钱存入他的账户,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通过Ihsan Perdana进行转账。从我的观察来看,他当时很不安。”

斥吕爱霜撒谎

此外,山苏也驳斥一马公司前法律顾问吕爱霜的证词,即他于2015年初曾与一马案件通缉犯刘特佐的其党羽纪国添,在伦敦梅费尔酒店商议起草沙地王室捐款函事宜。

他表示,他当时根本就不在伦敦,也从未在梅费尔酒店与吕爱霜、刘特佐、纪国添、史段文会面,更遑论参与到纳吉账户资金或起草沙地王室捐款函的讨论。

“我不曾参与到任何涉及起草或获取沙地王室捐款函的对话。”

“吕爱霜声称我曾参与相关讨论的说法完全是假的,可能是为了迎合某种别有用心的议程而捏造的证词。”

他补充,他根本就不认识纪国添。

他表示,他也仅仅是远观过刘特佐与一马公司管理层打交道,并没有真正与之相识。

山苏透露,就在他身处伦敦接到纳吉电话那个时期,刘特佐曾试图安排与他会面,惟不果。

他推测,刘特佐之所以想见他,是因为两人的名字都出现在《华尔街日报》的报道中。

案件将于明日续审。

纳吉在本案被控25条控罪,包括4项滥权及21项洗钱罪名,案情涉及一马公司被挪用的的22亿7000万令吉。

吉隆坡高庭已于去年10月30日裁定,纳吉在本案的控罪全数表面成立,须出庭抗辩;纳吉已于今年1月24日完成自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