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一马公司案续审,一马公司前董事仄诺丁以斋戒月之名,坚称自己这几天的证词皆为属实。

仄诺丁(Che Lodin Wok Kamaruddin)在接受辩方律师沙菲宜盘问时重申,仅就自己在一马公司任职期间所发生的实际情况供证。

仄诺丁于2009年至2016年任职于一马公司,前期为董事,后接替莫哈末峇克升任主席。

沙菲宜:你在政府机构担任要职。你如今这样供证,难道不担心日后再也不会获得类似任命吗?

仄诺丁:正如我早前证词所提到的,我来到这里是为了陈述事实,即我任职主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如果我投身的机构无法接受,我没问题。

沙菲宜:如今正值斋戒月,你过去几天所作证词,是否全然事实。

仄诺丁:我说的都是事实。

此前,仄诺丁供称,纳吉于2009年9月致电时任一马公司主席的莫哈末峇克,仅仅意在确保董事会高效就沙地石油国际公司的联营项目作出决定,而非施压董事会草率审批该计划。

莫哈末峇克此前表示,刘特佐当时将手机递给他,以便纳吉能够同就联营项目与他通话。

纳吉在本案被控25条控罪,包括4项滥权及21项洗钱罪名,案情涉及一马公司被挪用的的22亿7000万令吉。

吉隆坡高庭已于去年10月30日裁定,纳吉在本案的控罪全数表面成立,须出庭抗辩;纳吉已于今年1月24日完成自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