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杪,一马公司决定撤回对前首相纳吉继子里扎及其两家公司的诉讼。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定,一马公司需支付22万5000令吉堂费给答辩方。

承审法官拉惹阿末莫扎努丁沙(Raja Ahmad Mohzanuddin Shah Raja Mohzan)是今午作出上述裁决。

沙塔尼(Tania Scivetti)则代表里扎(Riza Abdul Aziz)和两家公司。

2021年5月7日,一马公司和另外三家子公司入禀法庭起诉里扎、红岩电影公司、与红岩资本有限公司,因在2011年到2012年间挪用该公司的约2亿4800万美元资金,用于个人及盟友的利益,包括用来制作电影及购买各式房地产。

里扎是红岩电影公司的联合创办人。上述两家公司拍摄由李奥纳多演出和马丁斯科塞斯执导的著名电影《华尔街之狼》。

刚开始抗辩就提撤诉

此案于去年10月16日开审,今年2月刚进入答辩方的的抗辩阶段。

岂料,2月24日要续审时却突然出现U转。一马公司代表律师拉宾达南达(Rabindra S Nathan)告知法庭,他已受客户指示撤回诉讼,但他未说明撤诉原因。

里扎辩护律师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当时也未对一马公司撤诉请求提出异议。

反贪会特别行动主任莫哈末占里(Datuk Mohamad Zamri Zainul Abidin)之前为答辩方作证时说,里扎因同样涉及2亿4800万美元的五项洗黑钱控罪,已于2020年5月获判“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

莫哈末占里还证实,里扎及其律师当时在提交给总检察署的陈情书中透露,他们将努力达成一项全球和解,以追回这笔2亿4800万美元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