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在今年4月杪批准检署上诉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案。如今,联邦法院也批准纳吉出庭听审的申请。

《马新社》报道,由马来亚大法官哈斯娜(Hasnah Mohammed Hashim),以及两名联邦法院法官,即扎巴丽亚(Zabariah Mohd Yusof)和哈尼巴(Hanipah Farikullah)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批准纳吉的申请,并发出庭令,让纳吉出席7月的审讯。

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提出该申请,而代表总检察长的联邦律师艾娜(Ainna Sherina Saipolamin)并未反对。

7月审理检署上诉

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7月1日和2日聆审检署上诉纳吉居家服刑案。

纳吉因SRC案罪成而获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他后来获得特赦局减刑,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金额也减少至5000万令吉。

不过,纳吉在去年4月1日入禀高庭挑起司法审核,声称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特赦他的时候,除了刑期减半和罚款减低,其实也包括允许他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6年刑期。

他要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录存在与否,并要求政府让他以居家拘留的方式服完剩余的刑期。

同年7月3日,吉隆坡高庭驳回纳吉的诉讼准令申请。高庭法官阿玛吉星当时裁定,所有证据显示,所谓的特赦令附录只是道听途说,不足以证明真的有这份国家元首签署的文件。

纳吉较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而纳吉儿子尼查随后向法庭提呈宣誓书,声称苏丹阿都拉曾告诉他,特赦令附录确实存在。

纳吉律师团后来也向法庭提呈彭亨王宫所发出的信函,证实苏丹阿都拉作为第16任国家元首,确曾发出特赦令附录。

今年1月6日,上诉庭三司以二比一的票数,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谕令吉隆坡高庭聆讯纳吉寻求居家服刑的司法审核。

不过,总检察署之后入禀联邦法院,就上诉庭的裁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