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间不断反映对司法受干预的担忧,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说明,联邦宪法现有条文提供了司法独立的保障。
阿莎丽娜今日发文告表示,联邦宪法第125(3)和(4)条文,赋予国家元首设立特别法庭权力,以调查针对法官的不当行为指控。
她说,接受调查的法官可在首相征询首席大法官意见后,建议暂停职务。
“此外,第125(3A)条文赋予首席大法官权力,将任何违反道德行为的案件交由根据《2010年法官伦理委员会法令》(第703号法令)设立的法官伦理委员会处理。”

随着民间不断反映对司法受干预的担忧,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说明,联邦宪法现有条文提供了司法独立的保障。
阿莎丽娜今日发文告表示,联邦宪法第125(3)和(4)条文,赋予国家元首设立特别法庭权力,以调查针对法官的不当行为指控。
她说,接受调查的法官可在首相征询首席大法官意见后,建议暂停职务。
“此外,第125(3A)条文赋予首席大法官权力,将任何违反道德行为的案件交由根据《2010年法官伦理委员会法令》(第703号法令)设立的法官伦理委员会处理。”
关注《当今大马》WhatsApp频道 随时接收新闻推送。